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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五”规划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29 生效日期: 2002-07-29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办字[2002]6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五”规划
  为推进“十五”期间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河北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十五”规划。
  一、基础与现状
  “九五”期间,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坚持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重点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因地制宜、加强示范引导,取得了稳步发展。一是制定和实施了农业地方标准300多项,内容涵盖种植、林果、畜牧、水产、生态建设等方面。二是建设了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带动了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了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加大了对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管力度。四是开展了名牌农产品评审工作。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领导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广大农民的标准化意识淡薄;二是标准体系不健全,结构不合理;三是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四是监测体系不健全,不能满足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的需要。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个瓶颈,严重影响我省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及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大宗农产品和名、优、新、特农产品及加工产品,以控制农药残留、化肥污染和动植物疫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监测体系和动植物疫病防治体系,加大农业标准推广实施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改变农产品无标生产、无标上市流通的状况,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效益。
  三、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加强农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农业标准体系建设要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为目标,重点开展畜牧、林果(含花卉)、蔬菜、主要粮食作物、水产、生态环境方面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优先制定“无公害农产品”、“优质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十五”期间,计划完成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350项,力争实现我省主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有标可依。
  ———种植业重点围绕小麦、玉米、杂粮、棉花、油料、蔬菜产品质量、生产技术规程、安全卫生要求、农药化肥使用准则、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方面制定标准,计划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70项;
  ———林果业重点围绕种子(种苗)质量、栽培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安全卫生要求、农药使用准则、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方面制定标准,计划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90项;
  ———畜牧业重点围绕猪、鸡、牛、羊、兔等主要畜禽品种和牧草种子质量、畜禽产品质量、饲养管理技术、兽药使用准则、畜禽卫生防疫及动物检疫等方面制定标准,计划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95项;
  ———水产业重点围绕海淡水养殖地环境标准、渔药使用准则、鱼类疫病防治、饲养技术规程及水源保护等方面制定标准,计划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65项;
  ———生态建设方面重点围绕防风治沙、植树造林、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制定标准,计划完成标准制修订30项。
  组织引导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企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支持龙头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我省农业标准水平,完善农业标准体系。要积极搜集和研究国外农业标准,为我省农产品出口提供技术支持。
  (二)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广泛宣传,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加强监管,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十五”期间,种植业推广标准化生产面积80万公顷,林果业推广标准化生产面积20万公顷,水产业推广标准化养殖面积3万公顷,畜牧业主要畜禽标准化养殖数量达到3亿头(只)。
  (三)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围绕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布局,在畜牧、蔬菜、果品、大宗农产品等集中产区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示范区建设中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基地+标准+农户”的经营模式。“十五”后三年要完成现有6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任务,努力争取第四批国家级农业标准示范区项目,完成3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立项和建设,带动和促进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全面开展。
  (四)完善农业监测体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多元投入、集中建设、权威高效的原则,加快建设农业监测体系。加强“河北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农产品质检站和农资产品质检站建设,完善蔬菜质量检测网络,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能力,搞好社会化服务。以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膜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加大对粮食、棉花、油料、蔬菜、肉、蛋、奶、果品等主要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到“十五”末使我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监控。
  (五)建立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识制度。加大优质农产品、名牌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积极推行农产品品牌销售,引导企业和农户生产优质农产品,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产品出口创汇基地的带动作用,培育100个农产品名牌,创建一批市场知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生产若干名牌农产品加工产品,以名牌战略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和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
  (六)积极搞好农产品采标工作。加强农业标准情报工作,认真搜集、研究有关农业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特定市场标准,建立国际农业标准库。大力引导推动农业企业和农户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发展外向型农业。到2005年全省主要农产品采标率达到28%以上。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农业标准化工作,增强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能部门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合力。要尽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农业标准化工作具体发展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农业标准化工作总体规划,制订修订农业标准,并对农业标准的实施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依据全省总体规划,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农业标准的实施和监管,实行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控。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积极支持、配合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搞好技术服务。选派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农业科技队伍,推进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加快培养造就一支农业标准化工作队伍。组织科研单位研制开发生态农药和低残留兽药、鱼药等生产资料,为农业标准化工作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和基层干部深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生产环节,为农民实行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为各类生产基地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供系列技术和管理服务。
  (三)搞好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广大农民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体。只有增强广大农民的农业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生产技能,才能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进程。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典型示范,促进广大农民转变观念,增强搞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自觉性。要因地制宜,围绕当地农业生产内容和区域主导产业举办专业培训班,利用农业技术学校、科普大集、电波入户、科普读物、声像资料、现场会等形式,对广大农民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农民按标准进行农业生产的技能。
  (四)增加资金投入,推广先进技术。各级政府要安排相应经费用于农业标准化工作,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政府、企业与农民投入相结合,以加快农业标准制定、示范区和监测体系建设。突出关键环节,筛选确定一批先进成熟技术,加快推广步伐,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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