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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王加林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河北省2000年省本级决算和省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副厅长赵文雪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河北省200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同时审议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00年省本级决算及省总决算情况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陆生所作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河北省2000年省本级决算及省总决算情况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0年省本级决算和省本级决算的报告。同意2000年省总决算的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的财政工作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要严格依法治税管费,加大税收征缴和清欠力度。要修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有关提退奖励经费的规定;要加强支出管理,控制和压缩结转资金,结余结转要严格区分,不应结转的应作净结余处理;要制定预备费使用办法,规范预备费使用;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和部门决算审计,提高部门预算的透明度和科学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依法整顿会计秩序,严肃财经法纪,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认真研究采取防范措施,努力化解财政风险。省人民政府对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要依法认真解决,严肃处理,并于2001年11月2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