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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30 生效日期: 2003-10-30
发布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云政办发[2003]21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各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省直各委、办、厅、局办公室,厅内各处、室、局、办:
  2003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在红河州弥勒县召开了全省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会上各地、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对搞好办公厅(室)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此,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认真研究落实。经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商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学习考察
  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可了解和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开阔眼界,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改进工作。因办公厅(室)的同志外出考察学习机会相对较少,省政府办公厅准备在今年内,组织地州市和省直部门的部分办公室负责同志到广州、深圳和港澳地区,就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政府职能转变等问题进行考察。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考察学习内容,采取出省与出国相结合、考察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争取每年组织1至2次到沿海发达地区考察;组织1至2批到国外考察;安排1期到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公务员培训班进行培训。出国、出省考察学习费用由派员单位自理。具体组织工作由厅综合处牵头,落实方案后另行通知参加单位。

  二、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工作
  因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办公厅(室)人员变动较大,为此,除各地、各部门组织的培训外,省政府办公厅将采取统一组织和厅内相关处室分块组织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办公室人员进行培训。
  (一)利用每年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的时机,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公文、保密、档案、信访、信息技术、建议和提案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或单项培训。
  (二)由总值班室、议案处、机要文书处、信息技术处等处室,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和各地治部门的要求,每年有重点地选择1-2个专题,分期、分批对各地、各部门办公室和厅内各处室的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此项工作由各处室在年初工作计划中提出安排意见并负责落实。
  (三)除省里统一安排的挂职锻炼干部以外,由厅人事处根据各地州市提出的要求,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各地州市政府(行署)办公厅(室)的同志到厅相关处室参加工作实践。

  三、转变工作作风,开展调查研究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客观、准确、全面地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前提,也是搞好“三个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将适时组织若干专题调研活动,厅内各处、室、局、办也可根据办公厅的工作安排和各自工作要求,选择专题,择时安排,到各地州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具体工作由各处、室、局、办提出计划并加以落实。

  四、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问题,并就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办事效率等提出过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办公厅(室)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云南政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的作用,对不涉密和普发的文件尽可能通过《云南政报》刊出。办公厅各处、室、局、办要严格把关,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

  五、禁止以行政手段征订推销书刊光碟
  最近,对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2003]19号)已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省里也对贯彻19号文件作了安排部署。省直各部门办公室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管理,不允许以行政手段摊派、征订和推销书刊。光碟。

  六、急事急办,对紧急请示事项及时答复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转变机关作风,努力做好工作,各地、各部门上报的紧急请示事项及时办理,不得以各种借口拖延不办。

  七、改进省政府办公大楼的出入管理
  省政府办公大楼是政府机关所在地,安全保卫工作既要严格执行制度和规定,保证安全,又要从搞好“三个服务”的要求出发,为到省政府办事、开会的同志提供方便,搞好服务。为此,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同志如与办公厅处室联系,相关处室应安排专人迎候,做好服务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和省级部门领导同志到省政府,也可凭工作证直接进入办公大楼。具体工作由厅保卫处负责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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