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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水资源日趋匮乏,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为加快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要切实增强水资源危机意识和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的紧迫感。我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是社会用水大户。由于多年干旱缺水,农业灌溉方式落后,农业用水无序无度,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加之大量超采地下水,水环境日益恶化,造成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业传统种植和灌溉方式,加快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推广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充分发挥现有水资源的最大效益,已成为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必须实行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开发保护并行的方针,下大力解决好水的问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水资源危机意识,充分认识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转变用水观念,把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变成农村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坚持把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放在重要位置,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摆到政府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涵养、开源与节流并举,发展节水灌溉与旱作农业并重,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节水和旱作农业发展。要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严格控制兴办高耗水农业项目,凡新上高耗水农业项目,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农业灌溉用水,逐步实行定额、有偿使用制度,通过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节水的水价形成机制。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以发展节水灌溉为重点,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水资源比较紧缺的地方,以发展旱作农业为主,加强旱作基本农田建设,推广抗旱优良品种和旱作农业技术。对不同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要进行科学指导,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凡凿井从地下取水的,应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要抓住雨季有利时机充分拦蓄天然降水,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科学使用微咸水和治理达标的污水,积极推进人工增雨和集水工程建设,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要坚持与调整种植业结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相结合,不断增强农业整体素质,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增加对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水利建设、节水和旱作农业投入,把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同发展节水灌溉、旱作农业、治理水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兴建一批拦水、蓄水、调水枢纽工程和节水灌溉、生态集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化失修的灌溉、供水工程。要深化农业投资体制改革,探索和建立国家、集体、农民和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投入机制。要把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财政要保持“九五”期间对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的投入水平,并逐年有所增加。各级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也要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工程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投资主体作用,引导鼓励他们增加对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投入。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资金扶持力度,支持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的发展。要广辟投资渠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和境外投资者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加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工程建设与管理。加强水资源费的依法收缴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四、要实行科学节水、积极推广先进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适应节水和旱作农业发展需要,农业科研部门要加快培育抗旱节水农作物新品种,研究不同农作物节水灌溉模式和微咸水利用、人工增雨等技术。对已经研究成功的科研成果,经过试验、示范,尽快推广应用。要大力普及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综合技术,搞好高标准节水旱作示范县、示范园区建设。渠灌区要进行渠道防渗加固,科学调度水资源,防止大水漫灌。井灌区要因地制宜地推广垄沟防渗、管道输水、小畦灌溉和喷灌、管灌、微灌、滴灌等先进高效节水技术。要引导农民适当调减高耗水农作物种植,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和小流域治理,推广耐旱优质农作物品种和地膜覆盖、秸秆还田、深耕机播、增施有机肥等旱作农业技术,增强耕地蓄水保墒能力。各级农业、水利等部门要根据不同作物品种、种植结构,对灌溉用水、节水和旱作措施等进行技术指导;加强节水和旱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业、水利、科研等部门技术优势,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用水,推进节水和旱作农业法制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治水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我省相关法规,加强节水和旱作农业、水资源管理的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做到依法治水、依法用水。要进一步完善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有关政策,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和水费改革,建立健全管理经营机制,鼓励节水,限制浪费。要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依法保护水资源;任何企业、单位不得向水库、河流、渠道内排放治理不达标的污水。各级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水环境的监督检查,发现水污染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保障农业用水安全。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把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纳入法制轨道,推进全省节水和旱作农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