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卫发[2006]142号
江干区卫生局、拱墅区卫生局、临安市卫生局、富阳市卫生局、建德市卫生局:
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陈江法等31人浙江省农村中医骨干称号的通知”(浙中医药[2006]9号),本市陈江法等6人获省第二批农村中医骨干称号。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江干区彭埠镇卫生院 叶 玲
拱墅区半山人民医院 楼淑芳
临安市乐平乡卫生院 陈江法
富阳市万市人民医院 钱满华
建德市广信医院 蔡 婷
建德市劳村卫生院 雷新平
希望农村中医骨干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学习、实践于临床,促进自身中医理论和临床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做好农村中医骨干后续培养工作,不断提高中医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积极推进农村中医药工作。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