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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3-31 生效日期: 2004-03-31
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中共无锡市委
发布文号: 锡委发[2004]22号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带领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全市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通过不懈的努力,我市于1999年获得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江苏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近几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关键年。根据中央的部署,中央文明委将在今年开展全国文明城市申报工作,并于明年评选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为巩固发展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成果,促进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各项工作,力争跻身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现就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
  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移风易俗、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生活的伟大创造。多年的实践证明,它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党的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方式,是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公民素质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有力手段。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市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促进自然、经济、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力争进入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地位和形象,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力,赢得发展的新优势;必将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舞斗志,凝聚力量,激励人们满怀信心地为实现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努力奋斗。因此,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是与我市加快推进“两个率先”相统一的目标,是符合人民意愿的目标,是振奋人心、催人奋进的目标。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务必站在我市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上来,把创建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进行,着眼于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致力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齐抓共管、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的生动局面。根据上述指导原则,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总目标,牢固确立和认真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提高市民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作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统领各项城市创建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坚持德治和法治结合,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大而强、富而美”的现代文明城市。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是:通过今年的努力,创建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按规定向中央文明委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力争于明年跻身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要任务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的要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社会治安与社会稳定、科技教育与文体卫生、思想教育与道德建设、创建活动与创建氛围、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党风政风与社会风尚等八个方面及其具体的测评内容和达标要求,全面展开,整体推进。同时要针对我市的工作现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全力攻克未达标项目,全面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强劲发展态势。以争创全省“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为总目标、总抓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占全省份额有新的提高,确保统筹发展水平居全省前列,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和居民收入的增幅高于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城市的平均水平,在经济国际化、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富民工程、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2、继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严格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围绕构筑对外交通和城市道路两大系统,抓好以道桥为主的重点工程建设,同时完成一批市区主、次干道和便民通道的改造、整修项目,使城区路网更趋完善,道路完好率保持较高水平。加快实施危旧房改造、老新村整治和“平改坡”,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公共交通发展步伐,进一步完善运行线路,方便市民出行,继续更新、增添车辆,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从目前的8.9标台提高到10标台以上。加强环卫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垃圾箱,全面修整街巷里弄、新村小区和公共场所的垃圾收集房,淘汰、更新一批环卫收集运输车辆。加强电力、通讯、燃气、自来水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的正常需求。
  3、强化环境保护和环境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环境水平。以实现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大力治气、治水。开展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专项治理,年内争取有50%的公交车完成燃料系统改造,继续推进“摩助”车辆整治,严格控制建设工地
  扬尘,力求使市区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由目前的80.6%提升到85%以上。对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关停、搬迁、治理、接管、提高排放标准等措施,控制污染源头。加强环保监测监控和执法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重大环保违法案件。加快新开工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增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加大截污、清淤、调水力度,改善河道水质,力求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由目前的61%提高到7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内无劣质5类水,水质达标率由目前的91.7%提高到100%。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千方百计增绿造绿,努力使城区的绿地率由目前的34.15%提高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由目前的8.56M2提高到10M2以上。强化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市容环境水平。抓好环卫保洁,重点抓好街巷里弄、新村小区、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广场绿地和城郊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地区的环卫保洁工作,全面清除城区及城郊结合部地区的各类堆积垃圾。依照城市管理法规,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优势,组织开展对无证摊担、店外设摊、交通秩序、乱张贴(涂写)、乱牵挂、街头不规范用字、车辆乱停放、广告栏牌、沿街遮阳棚和河道、工地卫生等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并落实好长效管理措施。
  4、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努力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广泛深入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化城市爱国卫生工作。抓好“除四害”工作,把“四害”密度控制在考核标准以内,灭蟑灭蝇工作达到江苏省先进城市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强化日常检查检测,严格食品生产、销售“准入”制度,杜绝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广泛开展创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全面提高单位卫生达标水平。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疾控体系,建设高标准的市疾控中心。做好非典、禽流感等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基层爱卫组织建设,健全网络和设施,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基层爱国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完善阵地,扩大覆盖面,使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围绕率先实现“平安无锡”创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大防控”格局,加强专群联动、互助联防的群防群治网络建设和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健全社区警务站、居住小区门卫值班、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通过打防结合,力求将八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率由去年的2.37起/万人压降至2.2起/万人以下。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查处力度,净化社会风气。严厉打击“法轮功”顽固分子的捣乱破坏,继续做好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健全和完善各级矛盾纠纷预警机制、预警信息交办机制和重大信访问题会办机制,严格落实稳定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单位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上访事件。进一步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建设,及时处理群众对国家机关政务执行的投诉。扎实开展“四五”普法,努力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建立健全有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对困难群众实施有效法律援助。
  6、协调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社会全面进步。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抓好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科普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科技进步对工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大力发展各类教育,巩固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和城市职工年培训率,努力构筑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听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学校收费管理。繁荣文化事业。抓好文化精品创作;加强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设,提高馆次等级;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抓好区、街业余文化团队建设,市区街道业余文化团队平均数从目前的8.5支发展到10支以上;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及时取缔非法出版活动及非法出版物;抓好历史文化遗产修复保护工作,确保年内建成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加强基层卫生工作,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幼儿保健系统管理,努力将管理率由目前的91.29%提高到95%以上。积极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兴建扩大全民健身点,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力争使指导员人数从目前的5人/万人发展到12人/万人以上。加强老年人保健工作,努力将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社会福利床位数从目前的1.49张提高到1.7张。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0%以内,巩固提高计划生育率。加强社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巩固提高基金征收率和失业人口再就业率。
  7、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整体素质。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程,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和考核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城市”活动,扩大创建活动在基层的覆盖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形势任务政策教育和先进典型宣传教育,加强教育基地、阵地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制度。深化城市精神大讨论活动,形成城市精神表述用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廉政勤政教育,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制度,提高市民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满意度。重视抓好青少年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完成《无锡市市民道德法制教育五年规划》并实施考核,大力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行为规范和无锡市市民文明公约宣传教育,营造倡导文明风尚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打响“市民文明交通工程”、“帮困助弱万人行”、志愿者服务等道德实践活动品牌。
  8、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把创建任务落实到基层。深入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机关)、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制订创建目标、计划和评估表彰制度,今年年底组织评选市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区,明年评选市文明城区。进一步转换社区职能,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和社区服务,提高文明社区创建水平;大力开展科教、文体、卫生、法律和道德规范“五进社区”活动,健全同创共建制度,做到共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广泛开展文明楼院、五好家庭创建活动,年底分级进行文明社区评选,区级文明社区(小区)比例由目前的60%提高到70%以上。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窗口”服务行业突出“诚信”建设,执法部门突出“公平、公正、公开”,党政机关突出“廉洁高效”,创建活动覆盖面从目前的95%提高到100%;继续抓好社会评议行风活动,形成完善的行风监督机制。适应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大力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全面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典型宣传,增强示范效应。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创建活动,巩固中山路“全国示范街”创建成果,各区分别建成1—2条市级示范街。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建立健全军地结对共建制度,巩固共建活动参与率。
  在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要把攻克未达标项目,加强薄弱项目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努力实现全面达标。同时,要把当前影响城市文明程度、事关创建全局、群众十分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为突破口来抓,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化。一是要大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以深化“文明交通工程”为载体,抓好宣传教育,科学组织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公交,完善基础设施,强化交通管理,使城市的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二是要大力加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条例,对影响市容市貌的突出问题分别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水平;三是要切实抓好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以建设“平安无锡”为重点,加大治安秩序、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公共问题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生产安全。四是要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紧紧抓住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两大环节,利用多种形式,抓住各种有效契机,坚持不懈,循序推进,不断深化。

  四、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
  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任务繁重、工作艰巨、时间紧迫,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艰苦奋斗、扎实工作。
  建立坚强有力的创建领导体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市建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班子,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各区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
  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班子,要建立健全工作研究、检查督查、情况通报、工作例会、社会投诉监督和重大问题会商会办等制度,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文明委及其办公室的建设,建立健全区、街道文明委及文明办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文明委在创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作用和文明办的组织协调作用。
  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依据市里下达的创建目标任务书要求,认真制订规划,细化分解任务,全面落实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完成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合力。坚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统领各项城市创建工作,把力量和各方面的资源有机整合起来,以各项城市创建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水平,以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各项城市创建任务的落实。定期向人大、政协通报创建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督查活动,听取他们的指导意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地区和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驻锡部队和武警部队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抓好宣传发动,激发广大群众的创建热情,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新闻舆论部门的优势,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舆论宣传、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推动创建任务的落实。
  加强调查研究,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创建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任务要求和工作职能,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达标现状,有针对性地组织创建工作,增强工作实效。要针对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城市化步伐加快的新情况,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思路和工作载体,拓展和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满意。
  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创建任务落实。通过多种渠道保证必要的创建经费。充分发挥市、区财政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证创建专项经费;积极运用市场化运作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各部门和单位都要从实际出发,妥善安排资金,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保障。
  加强市县(市)共建,不断提高整体创建水平。积极贯彻全省沿江文明带创建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江阴、宜兴两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城乡联动联建,使我市的创建工作走在全省沿江文明带创建的前列,力争在3—5年内把无锡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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