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转发关于对全国广播电视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9 生效日期: 2006-04-19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杭文广新监察[2006]2号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
  现将《浙江省广播电视局转发国家广电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关于对全国广播电视系统行风评议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的通知》(浙广局发[2006]41号)转发给你们,请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按照文件规定,组织对所属电台各频率、电视台各频道开展自查、调研;请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按照文件规定的检查和调研内容,统一开展自查、调研。同时请上述部门在自查和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向我局报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信息和行风评议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建立健全我市广播电视系统行风监管长效机制,我局除积极迎接和配合省局检查、调研小组的检查、调研外,还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到部分县(市)区进行检查和调研。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