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命名我市首批“健康教育示范社区”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7 生效日期: 2006-04-17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杭卫发[2006]98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积极探索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有效方式,全面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质,营造社区健康环境,促进社区健康教育的健康发展,我局于2004年启动了创建“健康教育示范社区”试点工作。经过近二年的实践和各创建社区自评、区初评和市健康教育示范社区验收评估小组复评,现确认下列社区为杭州市首批“健康教育示范社区”:
  上城区望江街道在水一方社区
  下城区武林街道竹竿巷社区
  西湖区翠苑街道翠苑四区社区
  江干区凯旋街道景芳社区
  拱墅区小河街道董家社区
  余杭区南苑街道高地村
  希望各区及通过验收的街道、社区(村)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巩固和发展健康教育示范社区工作,推动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进一步发展,创造新的业绩。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