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切实执行《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5-06-08 生效日期: 1985-06-08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4月9日《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下发以后,大多数高级人民法院能够按照《通知》的要求,将死刑备案材料及时报送本院。但是,有的高级人民法院没有按照《通知》的规定报送或者报送的材料不全。为了确保全国死刑备案材料的完整,改进此项工作,特请各高级人民法院: 
  (一)切实按照本院1984年4月9日法刑字第1号《通知》的规定,及时报送死刑备案材料。 
  (二)对报送死刑备案材料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过去没有报送的或者报送不全的,应予补报。 
  (三)死刑罪犯执行后,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备案材料,不要久拖不报;报送的材料要齐全、完整,不要缺漏零乱。 
  特此通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