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银川市物价局关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举办“胸部微创外科新技术学习班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16 生效日期: 2002-09-16
发布部门: 银川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银价发[2002]62号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举办胸部微创外科新技术学习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1992]1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你院举办的胸部微创外科新技术学习班收费项日及标准批复如下:   一、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60元,授课时间不得少于16课时。
  二、住宿费:每人每期40元,不住宿者不得收取住宿费。
  三、收费前须到我局办理《行政事业性临时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监制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收费,所收费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上缴财政专户管理,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