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银价发[2002]62号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举办胸部微创外科新技术学习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1992]1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你院举办的胸部微创外科新技术学习班收费项日及标准批复如下: 一、培训班培训费:每人每期60元,授课时间不得少于16课时。
二、住宿费:每人每期40元,不住宿者不得收取住宿费。
三、收费前须到我局办理《行政事业性临时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监制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收费,所收费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上缴财政专户管理,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