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建西环城路拆迁地上物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3-27 生效日期: 1992-03-27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长府发[1992]18号

朝阳区、宽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建西环城路拆迁地上物的通告》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为加速我市道路建设,改善长白公路出入口交通拥挤状况,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市政府决定在原路基基础上修建西环城路(西安大路至长白公路段,全长1.8公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西环城路中心线两侧各10米范围内的一切地上物,必须在一九九二年四月十日前全部拆迁完毕。逾期不拆迁者,由市城建局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强行拆迁,并以料抵工。

  二、拆迁范围内各种设施,如有产权纠纷、出租、抵押等事宜,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行解决,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拆迁完毕。

  三、有关拆迁安置、补偿、处罚等事宜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长春市城市建设动迁安置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西环城路规划道路宽度为40米新建道路两侧外延各10米范围内,今后不得修建任何设施,已有的地上物不得翻建、改建,具体拆迁期限由市政府另行通告。

  五、本通告由市城建局会同朝阳区、宽城区人民政府和市规划、房地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