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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铁北一路果品交易市场的通告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91-10-10 生效日期: 1991-10-10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整顺市场秩序,加强果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推动我市果品批发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做通告如下:   一、从十月二十二日起,关闭铁北一路果品交易市场。果品批发交易活动集中在长春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内进行。
  二、凡在铁一路市场经营果品的国营、集体、个体业户,愿进入长春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经营者,须在十月二十二日前到市工商局变更营业执照。逾期不变更者,原铁北一路果品交易市场的营业执照按自动歇业处理。
  三、从十月十五日起,通过铁路运抵我市的整车鲜瓜果(包括苹果、梨、柑桔、香蕉、柑蔗、瓜类及其他鲜水果)都应集中在长春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院内54线卸车,同时停办24线的整车鲜瓜果到达和接卸。其他各线到达接卸整车鲜瓜果,必须经长春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批准。
  四、本通告由市工商局、供销社、公安局、城管委、长铁分局和宽城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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