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云计价格[2001]363号
思茅地区物价局、土地管理局:
你们《转报景东彝族自治县物价局、土地管理局“关于呈请批准实施〈景东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请示”》(思行价商[2000]1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景东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成果经原省土地管理局、原省物价局评审验收,符合国家颁布的《土地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并符合当地实际,为使该成果尽快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土地资产的管理,请接此批复后即予以公布。
二、同意所报景东县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测算结果,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和基准地价标准详见附件。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和基准地价应同时公布,基准地价低于成本价时应以成本价为准。
三、景东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和基准地价自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之日起每两年重新调整公布一次,特殊情况也可一年调整公布。调整公布前县人民政府应将调整意见送地区价格、土地主管部门审定,再报省计委、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附件:一、景东县城区土地级别面积界址分类表
二、景东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三、景东县城土地分级图(略)
附件一:
景东县城区土地级别面积界址分类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级别界址
Ⅰ 33.36 主要包括:东正街.南景街.南正街.北正街.玉屏路(368
号单元至景川路交叉口地段).景川路(130号单元至多572
号单元段)等范围
Ⅱ 261.84 主要包括:虹桥路.西正街.玉屏路(368号单元至西正街
交叉口地段).景川路(572号单元至675号单元段).北川
路.景川路(47号单元至于130号单元段)等范围
Ⅲ 353.93 除Ⅰ.Ⅱ级地以外的测算区范围内的规划用地和城郊用地
附件二:
景东县城区土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 土地 土地用途
级别 区段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综合用地
区段地价 级地价
Ⅰ 一区段(83-86) 547.32 440.08 204.14 145.49 322.18
级 二区段(79-82) 497.53
三区段(75-78) 442.78
四区段(71-74) 399.58
Ⅱ级 一区段(57-70) 292.64 239.69 166.94 120.74 203.39
二区段(43-56) 212.84
三区段(31-44) 163.49
Ⅲ级 149.99 120.89 105.74 13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