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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昆明市2001年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3 生效日期: 2001-04-23
发布部门: 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拟订的《昆明市2001年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工作计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上级有关指示和本计划,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一并组织实施。
  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五”计划以及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的第一年,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正确处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件大事,作为巩固发展“三讲”教育成果的重要环节,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把坚持依法治市与实施以德治市有机地统一起来,协调推进,为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努力实现我市“十五”计划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新一轮五年规划的良好开局。
  市普法与依法治市办公室要抓好本计划贯彻实施的日常督促检查和指导。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4月23日

  昆明市2001年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工作计划
  2001年是我市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实施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的头一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逐步实施,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对于为我市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制订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相结合,按照昆明市“十五”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障和促进我市2001年改革、发展以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重点,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切实提高各级行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业的水平,牢固树立法制权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不断开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局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二、主要任务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
  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流动人口、农村基层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的法制宣传教育。
  1、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学习和掌握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学习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力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讲座和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按照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的要求,以《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为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公务员自学法律知识全年不得少于40学时。同时,按照《昆明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实施办法》,做好各级、各类干部法律知识考核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巩固和完善干部学法档案制度,将干部的学法情况与干部的奖惩任免及公务员考核挂钩,使各级、各类干部的学法真正落到实处。在适当时候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竞赛。
  2、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深入学习和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忠宪法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树立法制的权威。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学习一些与加快经济建设、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打击社会丑恶现象和邪教组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形成制度。各级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此项工作,提高对其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安排好每年两次的中小学法制报告活动,市教委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制定出年度计划,责任到人,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材料、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小学校的落实。加大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力度,力争年内全市各中小学校全部聘请法制副校长。各中小学校对新入学的学生特别要加强法制教育。着重学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与行为规范、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尽快启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筹建工作。同时,全市各基层组织要抓好社会上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4、抓好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来昆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要继续坚持“四个一”的工作方法,即读一本书(《昆明市流动人口法制教育读本》)、听一堂课(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培训)、考一次试(普法考试)、发一个证(流动人口普法合格证)。要把在流动人口中深入进行《刑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昆明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对他们进行“住在春城、爱护春城”的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容市貌的自觉性。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公安、劳动、工商、文明办等部门和用工单位紧密联系,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留死角,努力使我市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上一个新台阶。
  5、配合当前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动员和鼓舞群众,营造“严打”氛围,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加大“严打”声威,震慑犯罪,推动“严打”整治斗争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6、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他们依法办事、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能力。在集中精力抓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巩固发展村级体制改革成果的同时,要针对农村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社会治安突出的问题,按照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抓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森林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郊县(市)区要根据农村工作特点,以乡镇为单位,集中统一进行一次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内容自定),由当地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并上报市普法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便适时进行抽查。同时,抓好中国法学会在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的试点工作。
  7、围绕国有企业改革,重点宣传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以及依法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企业内部要对经营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及采供人员进行严格的法制教育,使其做到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抓好《企业法》、《公司》、《劳动法》、《合同法》、《会计法》及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
  8、各级党校、干校等要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在教学中开设法制课,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党纪政纪教育,要进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知识考试,并直接与毕业成绩挂钩。
  9、年内将由市普法与依法治市办、市文化局、市司法局举办较大规模的“昆明市2001年法制文艺汇演”(具体安排另外行文)。
  10、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配合专项斗争的开展和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组织相应的上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继续办好《法制站点》、《警视站点》、《法庭直播》、《律师说法》等法制专栏节目,在报刊上不定期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形成“空中有电波、电台有声音、荧屏有图像、报刊有专栏、日常有宣传”,掀起“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高潮。
  11、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各级、各类干部,要普及学习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联合编写的《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做到人手一册。
  今年全市全民普及的法律法规有:《产品质量法》、《水污染防治法》、《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
  (二)依法治市的主要任务。
  1、加强地方立法,推进依法治市和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点加快制定、完善与我市改革开放、参与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就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涉及到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进行研究。市属各部门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部门职能,把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我市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打下良好的法制基础。
  2、以“三制”为龙头,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司法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年内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认真实施《昆明市执法责任制条例》,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三制”;二是要从根本上转变不适应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抓住执法这个关键环节,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要努力根除“暗箱操作”,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的原则,增强执法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四是要狠抓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高素质执法队伍,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3、继续抓好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行业治理为支柱,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三大工程”。
  在企业,要进一步深化依法治厂活动,不断提高和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要抓住西部大开发这个有利时机,依据国家有关维护市场经济、实施宏观调控、规范市场主体、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力度,加强企业内部依法治理、依法惩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城镇,要根据全国街道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2001年上半年盘龙、五华、西山三区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工作中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服务街道社区建设、规范街道社区管理、参与街道社区服务和保障街道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街道社区成员法律素质为核心。尤其是对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转为城市的地区,更要注意法制宣传教育和社区依法治理,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在农村,要切实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依法治村、依法理家工作。尤其是对村干部要加强法制教育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做到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把村级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考核与其任免、奖惩紧密结合起来。
  围绕全市2001年工作重点,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预防为主,坚持“严打”和专项治理相结合,落实社会治安管理措施,加大查禁“黄、赌、毒”力度。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要切实做到深入细致,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手段,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继续对全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依法进行清理和管理,对其经营管理人员要加强法制教育,对有不法行为的经营场所,要坚决予以整顿直至取缔。继续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坚决依法查禁、打击和取缔“法轮功”等各种邪教组织。加大各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继续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调整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人与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功能,引导广大群众规范行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继续巩固、完善、提高“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机制,充分发挥其“开心锁、连心桥、定心丸”的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建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对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学法、讲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本计划所列全民共同普法内容,教材由市普法与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编印,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当地普法主管机关负责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部门和专业法的培训,当地普法主管机关应给予积极的指导和协助。
  (二)抓机制、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采取目标管理考核、干部普法合格证、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坚持流动人口普法合格证制度等措施,狠抓机制保障。同时,各级财政要按照逐年有所增加的原则,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专项经费,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是本级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议事协调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日常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搞好分类指导和分层次教育,精心培养和树立典型,摸索、总结和推广新经验,适时对辖区内的部门、单位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解决。
  各县(市)区、市属各系统、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2001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请于今年5月中旬前报送市普法与依法治市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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