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云南省计委关于改变云南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收费管理形式制定服务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23 生效日期: 2001-03-23
发布部门: 云南省计委
发布文号: 云计收费(2001)231号

 云南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根据省政府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云南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云政发[2000]95号)的要求,现将你单位执收的“价格成本服务收费”,由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并就其服务价格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必须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本着服务于价格改革、价格宏观调控管理、经济发展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精神,坚持自愿、有偿、合理取费的原则,做好服务工作。

  二、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开展有偿服务收取的费用,其收入只能用于弥补成本调查业务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奖励和福利开支。

  三、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项目及价格:
  1、工农业产品成本审核费,按每品种/次年成本额的0.1--0.5%收取费用;
  2、培训成本调查人员,按每课时每人不超过2元,每日不超过8课时收取费用。其费用包括教材、教师酬金,教室租用、出题考试、制卷、评卷、证书等培训考试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培训费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
  产品成本分析测算与价格决策参考、市场调查、各类物资成本评估、工农业产品价格成本咨询、帮助企业建立价格成本管理制度、提供工农业产品成本资料、年度价格成本资料发行费、担任常年成本顾问及其它委托服务项目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单位根据实际服务成本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的服务费用。

  四、各级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接此通知后,应到同级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换发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手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亮证收费;使用统一的税务发票,照章纳税。自觉接受价格、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云价费发(1996)38号文件同时废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