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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若干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10-25 生效日期: 1989-10-25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计委、省劳动厅、省民政厅、省妇联《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若干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社区服务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加快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社区服务业,是指在社区内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方便的养老、托幼、助残、抚优、帮困、便民利民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行业,它以满足社区居民多种需求为目标,以街道、居委会和社区组织为依托,以服务社区居民、服务社会为宗旨,具有服务领域宽、项目多、方式灵活、就业容量大等优势,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是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效途径。
  发展社区服务业,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各种经济成分广泛参与,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社区服务业的发展。社区服务业,坚持区、街、委三级管理,两级认定的原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业除外):即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兴办的社区服务网点,经街道办事处(镇)审核,报区(县)民政部门认定;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经济成分兴办的社区服务网点,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各类社区服务网点,均由认定部门核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社区服务证书》,经工商、税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后,纳入社区服务行业管理范围。《社区服务证书》不得转让、出借、出租、出售。民政部门应每年对所发《社区服务证书》进行一次审检。对变更或停办的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

  二、制定规划,稳步发展
  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发展规划,使之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发展。省要制定“十五”期间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发展社区服务业的组织体系,加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扩大社区服务领域,壮大社区服务队伍,制定和发展社区服务业的优惠政策,以促使我省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发展社区服务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覆盖面大,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通力协作。
  (一)各级计划部门应将社区服务业列入第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各级三产部门对列入第三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社区服务业项目在贷款贴息投向上给予倾斜,予以统筹安排。
  (二)各级工商部门对申办社区服务网点,要主动服务,简化手续,对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在社区内新开办的便民服务网点,减半收取办照费,一年内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第二年给予减半收取的照顾。
  (三)各级税务部门对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在社区内主要从事为老年人、残疾人、幼少儿、婚姻、殡葬服务及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等社区服务项目的,经民政部门认定核发《社区服务证书》后,持劳动部门发放的《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以及《社区服务证书》,到当地税务机关登记,自登记核准之日起,所得收入免征3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原则,组织各方面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五)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服务业劳动用工的组织管理与服务,指导社区服务单位与从事社区服务的下岗职工依法鉴定劳动合同、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手续。把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工作向社区延伸。引导和帮助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六)各级妇联要组织下岗女职工和城镇女性失业人员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要加强对家庭服务员的培训、指导和管理,逐步推行家庭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标准,对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家庭服务员技术等级证书。
  (七)各级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在制定城镇规划时要安排社区服务建设项目,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中,要将社区服务设施纳入居住小区或小区详细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对社区服务业需要购买或租赁房屋的,当地政府应在掌握的经济适用房中予以考虑。新增加的社区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设施要优先考虑让下岗职工使用,产权不变。
  (八)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对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在社区内开办的便民餐饮、家庭厨房、食杂店、学生饭桌、幼儿园、老年公寓等社区服务网点,只要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应优先发给卫生许可证,减收卫生防疫费,减收幅度由各市、州自行决定。
  (九)各级金融机构,对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开办的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的社区服务实体,要给予贷款支持,优先安排小额流动资金贷款。
  (十)各级文化、科技、教育、体育部门,要积极支持社区服务工作,为创建精神文明社区和为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食粮;各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发展社区服务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投入,鼓励发展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社区服务业的投入,要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业发展资金,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起以社会筹集为主、政府资助为辅,多层次、多途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区投资体系。要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和引进国外资金用于发展社区服务业,鼓励效益好有发展前途并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服务企业到国际互联网招商引资。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城镇集体经济、个体私营企业参与社区服务建设,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投入社区服务业;鼓励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和国外人士、团体、企业在我省兴办档次较高的社区服务设施;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特别是下岗女职工及城镇失业人员兴办社区服务网点;鼓励和支持驻社区企事业兴办可吸纳较多就业人员的社区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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