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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农产品成本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16 生效日期: 2000-03-16
发布部门: 云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云价成发[2000]71号

 各地、州、市物价局,各有关农本调查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价格司关于开展农本专项调查工作通知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专项
  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调查内容和调查时期。
  1、农户种植意向调查:调查农户下一个生产年度主要农作物预计种植面积的变化,预测各种农产品价格和收益的变动对农业种植结构的影响。调查时期(指调查数据反映的时期,下同)为1月1日—12月31日。其中冬小麦播种面积按上年冬播面积计算。
  2、农户农资购买情况调查:调查当年农户已经购买和预计购买的化肥、农药、农膜、种籽、柴油、饲料等主要农资的数量和支出金额,分析当年农产品生产成本变化趋势。调查时期为1月1日—12月31日。其中上年度购买用于本年度农业生产的,作为本年度购买的计算填报。
  3、农户存粮情况调查:主要调查农户在调查年度内粮食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自食自用粮食数量、调查截止日期的粮食存量以及预计可继续出售的余粮数量。调查时期为上年4月1日—本年3月31日。
  4、农户售粮情况调查:主要调查农户销售当年夏粮和早籼稻的数量、渠道、价格和收入。调查时期为夏粮上市日期至8月31日。
  5、农户收支情况调查。主要调查农民每一户家庭全年生产性收入、支出及各项负担情况。调查时期为1月1日—12月31日。

  二、调查县和调查户。根据云价成发[1998]58号文件确定的农本调查41个综合调查县作为专项调查县,农户存粮情况和售粮情况调查原则上在粮食调查县进行。专项调查户以常规调查户为主,每县专项调查户数一般不得少于15户。如常规调查户少于15户,须增加其他有代表性的农户作为专项调查户。

  三、调查方式。专项调查一般采取一次性调查方法,由农本调查人员实地访问专项调查户,农户收支情况调查也可采取问卷调查方式。专项调查数据汇总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方法。除农户种植意向调查表中应填列所有调查户的合计数之外,其他各项调查表均应填列平均每户的调查数据。

  四、调查资料上所时间。各专项调查县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委价格司制定的调查表式内容认真填报,及时、准确地将汇总情况和文字分析材料按时上报省成本队。其中,农户种植意向调查于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农户存粮情况调查、农户农资购买情况调查、农户收支情况调查于每年3月31日前上报,农户售粮情况调查于每年8月31日前上报。各县的专题调查工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地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附件一:云南省农本专项调查县名单(略)
  附表一:农户种植意向调查表(略)
  附表二:农户农资购买情况调查表(略)
  附表三:农户存粮情况调查表(略)
  附表四:农户售粮情况调查表(略)
  附表五:农户收支情况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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