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内政办字[2004]357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
目前,我区主要林区、牧区由于降水偏少,大风口数增多,可燃物干燥,火险等级普遍较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近期,中央领导同志针对黑龙江省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灾作出重要批示,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感
森林草原火灾是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不仅严重威胁国土生态安全,而且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来抓,切实提高对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防止出现任何松懈、麻痹和侥幸思想。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以行政领导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火责任制,明确防火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包片责任人的责任,细化社会各系统、各单位和防火工作各环节的责任制度,从严要求,狠抓落实,真正做到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
三、强化防范意识,坚决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针对目前严峻的防火形势,各地要进一步深入分析本地区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出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全面加强火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对人为火源要认真分析排查,逐一制定有效措施,坚决把人为火源管死管住。对违反规定野外用火及造成火灾者,要依法严惩。
四、严阵以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各地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扑火预案,进一步落实相关措施,组织进行必要的演练,使预案切实可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扑火资金、物资、机具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实战的需要。各类扑火队伍要保持高度戒备状态,随时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要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飞机巡护、了望台哨、地面巡护等多种手段,加强火情监测,确保早发现、早扑灭。
五、科学扑救,防止人员伤亡事故
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扑火指挥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扑火的意识,把防扑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要广泛开展防扑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防扑火专业人员和干部群众的安全扑火和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情,要严密组织,严明纪律,科学指挥扑救,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