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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地县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2-09 生效日期: 1996-02-09
发布部门: 云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关于加快地县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地县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经省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地县经济实力,逐步改变我省生产力布局和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状况,确保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九五”期间加快全省地县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发展地县工业的紧迫感
  (一)经过建国46年来的努力,我省地县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4年底,全省共有地县工业企业4231户(其中国有企业2148户,城镇集体企业2083户),总资产347亿元,总资本112.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84.1亿元,集体资本28.4亿元),职工56.2万人,年创产值221.3亿元,税利29.9亿元。地县工业与中央、省属和其他工业一起,共同构成了我省的工业体系,促进了全省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地县工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地县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脱贫致富的重要基础,地县工业担负着加快云南工业化进程、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云南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重任。地县工业的发展为方便人民生活、安排城乡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支持大工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发展地县工业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采取减税让利、落实企业自主权、承包经营、扭亏增盈、多渠道增加投入进行技术改造等 一系列措施,为改变我省地县工业薄弱状况,促进其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多数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以开发利用当地资源为重点、门类相对齐全、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地方工业体系,并涌现出一批机制活、管理好、产品适销对路、经济效益高的企业,培养造就出一支会管理、善经营、有敬业精神的企业家和职工队伍。
  (四)我省地县工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我们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地县工业由于基础差等原因,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弱,在而经济效益下降、亏损面扩大。从企业本身来说,技术装备落后,缺乏人才、资金、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迫切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切实解决地县工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地县工业发展,壮大经济实力,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小康目标的迫切需要。我省地县工业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作出了加快中西部发展的决定;二是国家提出了“抓大放小”、搞好搞活国有企业的重要举措;三是我省确定发展烟草、生物资源、旅游、磷化工及有色金属四大支柱产业将推动地县工业的发展;四是经过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全省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条件得到了相应改善,物力、财力增强,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积累了丰富经验。只要我们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努力工作,就一定能够加快地县工业发展。

  二、加快地县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六)发展地县工业必须坚持以放开放活为主的方针,大胆探索搞活企业的途径,改变管得过死的状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紧紧围绕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按照壮大和培植我省支柱产业的要求,在放开放活为主的同时,辅之以必要的投入,把改革、改组、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和推进配套改革结合起来,逐步形成灵活的经营机制,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运行机制,有效的技术进步机制。
  (七)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在继续发展壮大国有和集体经济的同时,要放手发展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提高其在地县工业中的比重。
  (八)树立“税保财政,利活企业”的思想,敢于从实际出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帮助企业积累投入资金,增强发展后劲,培育新的财源。
  (九)发展地县工业,首先要把现有企业搞好,立足于现有企业的挖潜改造,走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的路子。要按照量力而行、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合理利用资源、获得较好效益为前提,兴办一批新的企业。
  (十)克服“等、靠、要”和因循守旧思想。主要依靠各地县和企业的力量,抓住机遇,创造条件,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动群众克服困难,群策群力,求得发展。
  (十一)破除本地资源只能自己开发,企业只能自己管理的封闭意识,扩大对国内国外企业的开放。只要能取得经济效益、增加税源、盘活存量资产和增加就业机会,就要欢迎别人来办企业,来开发利用资源,来收买和管理本地企业,来参股、控股。
  (十二)根据省第六次党代会确定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我省到“九五”期末地县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1.基本完成现有企业的改制工作。大中型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中,属于特定行业、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具备条件的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此为基础,组建一批企业集团。大多数小型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2.对产品适销对路、市场前景好的大中型和重点骨干企业完成一轮技术改造。经过技术改造,使这些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多数达到、少数超过国内80年代水平。
  3.每个企业至少有一个适销对路的产品,并创造条件争取依附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共同发展。
  4.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每个地区培植成3至5个支柱产业,每个县新增2于3户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年实现税利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企业集团;经济基础一般的地区,每个地州培植成2至3个支柱产业,每个县有2至3户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年实现税利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企业集团;经济基础较差的地县,努力形成自己的骨干企业,开辟新的地方财源。
  5.经过5年努力,全省地县工业年销售收入和实现税利在199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三、进一步深化地县工业企业改革
  (十三)加快面上企业改革的步伐。进一步贯彻好《转机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经营权和责任。加快组织实施《监管条例》,抓紧进行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试点。在国有企业中普遍推行资产经营责任制。
  (十四)地县工业中的大中型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列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要按照批准的试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真正试出水平,试出成效,力争在难点和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为面上改革提供经验。暂时未列入试点的企业要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努力转换经营机制,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好基础。
  (十五)地县工业中的小企业要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多种改革方式。其中:股份合作制是小企业改革的主要形式,要抓紧工作,普遍推行,力争在一两年内有较大突破。国有小企业可继续实行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也可以委托其他法人经营。
  (十六)放开放活小企业。对小企业要放开生产经营,放开资产组织形式,下放领导管理权限,实行盈亏自负,职工自招,工资自定,厂长自选,真正独立自主地在市场竞争中求发展。
  (十七)衡量和检验小企业放开放活的标准,一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三是企业经营机制得到转换;四是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五是企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六是企业对国家的贡献和职工收入增加。
  (十八)除特殊行业外,新办企业原则上不再搞国有独资企业,从开办时起就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
  (十九)采取有效措施调整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资产负债比例。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债权转为股权;吸收职工入股;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吸引外部资金入股,降低负债;企业向财政和主管部门的借款,经批准可转增国家资本金或转为国有法人资本金。参加省地两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负债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确无偿还能力的,其历年“拨改贷”的本息余额,经批准,可转增国家资本金或转为国有法人投资。要积极探索财政、银行、国有企业之间债务重组的途径。

  四、加快企业结构调整和改组步伐
  (二十)要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全省地县工业。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培育支柱产业,结合扶贫、战区经济恢复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等,通过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对全省地县工业企业抓紧实施全面的结构调整和改组。
  (二十一)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为龙头、资产为纽带,打破地区、行业、部门和所有制界限,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实现资本、劳动力和资源结构的优化,真正形成优胜劣汰、减员增效的机制。
  (二十二)改变长期形成的小而全、分散经营的做法,走规模经营、专业化生产的道路。有条件的企业要以资产为纽带进行重组,逐步发展成为企业集团;暂不具备独立发展条件的企业,要主动依靠企业集团或有实力的企业,生产零部件,提供配套服务。
  (二十三)鼓励企业改变单一产业结构,实行多种经营。发展第一、三产业的,可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发展种植和养殖业的,当地政府应纳入农业开发计划和菜篮子工程给予扶持。
  (二十四)大力推进企业兼(合)并工作。要鼓励和支持企业间的兼(合)并。本地企业可以兼并外地企业,外地企业也可以兼并本地企业;国有企业可以兼并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也可以兼并国有企业。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企业的,经银行核查同意,可对被兼并企业原欠银行的贷款给予一定期限的免息或停息挂帐处理。
  (二十五)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要依法实施破产。企业破产可按照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有关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置好职工的生活和再就业,保持社会稳定。
  (二十六)地县工业中的小企业可以整体或部分拍卖、转让。可以卖给企业法人,也可以卖给企业职工或其他个人。拍卖、转让国有资产的净收益,首先用于安置职工生活和再就业,然后用于偿还债务,剩余部分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用于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
  (二十七)企业结构调整和改组中,凡涉及地产、房产变动的,按以下办法处理;国有企业兼(合)并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的,被兼并企业的土地原为国家划拨的,仍随被兼并企业一起划拨给兼(合)并企业作为法人财产,土地过户按变更处理,免收一切费用;国有企业整体接收破产企业的,土地过户免收各种费用;企业拍卖、转让、出租房产收入免收交易费。

  五、加大地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
  (二十八)企业是技术改造的主体,要增强内在动力,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技术进步机制。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和地区(行业)规划的范围内,企业可以自定项目、自筹资金、自我改造。技术改造的重点是:有优势、有经济规模的企业;目前虽然有困难但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有市场的资源开发型产品和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发好的产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技术改造的管理,要从过去的以审批项目为主转到政策引导、宏观管理方面来。
  (二十九)多渠道筹集技术改造资金。采取企业自筹、联合投资、银行借贷、出售企业产权、社会筹集和吸引外资等方式,对现有企业进行嫁接改造。
  (三十条)增加技术改造投入。“九五”期间,地县工业的技术改造规模,由“八五”期间的80亿元增加到250亿元以上。
  (三十一)将省级技术改造资金的40%用于地县工业,择优扶强,培育地县工业中的优势企业。
  (三十二)为培植全省的支柱产业,开发一批新的产品,省政府将安排一定数额资金,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的贷款贴息。各地县也要参照此做法,安排资金支持开发新产品。

  六、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内部管理
  (三十三)加强企业管理是投资少、见效快的现实选择,主动权完全在企业。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企业要面向市场,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以人为本,以资金运用为主线,以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为中心,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形成有利于市场竞争和资源配置的内部运行机制。
  (三十四)企业要面向市场,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一是要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和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二是要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三是强化营销手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产销率;四是搞好服务,提高信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十五)要注重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一是重视投资效益,经论证投资效益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立项开工;二是现有资金要优先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三是要加速流动资金周转;四是要盘活固定资产存量,提高运用效率。
  (三十六)继续深入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以《云南省工业企业管理规范》为指导,实现科学管理为方向,进一步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当前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现场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和营销管理,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办法。
  (三十七)要继续抓好扭亏增盈工作,落实责任制。行之有效的扭亏措施,如减补创亿、提前支付亏损补贴用于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等,要继续贯彻执行。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坚决关闭或停产整顿,进行结构性调整。在强化企业的激励机制的同时,强化企业的约束机制。凡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职工重大伤亡,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要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的行政、经济法律责任。
  (三十八)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按照政治思想坚定,锐意改革,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要求,组建好企业领导班子。对不团结、无开拓进取精神的领导班子,要及时进行整顿和调整。改制后的公司制企业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建立内部治理结构。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有组织的选举制。逐步推行经营者年薪制。
  (三十九)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要在政治上、经济上真正落实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一支觉悟高、思想好、业务精、纪律严的职工队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和首创精神,发挥职工在深化改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十)加强培训工作。“九五”期间,要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一轮岗位任职资格培训,逐步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化企业家队伍。要有计划地对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现代科学技术、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要对生产经营一线的职工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更多的能工巧匠。
  (四十一)企业要增强法制观念。一要依法经营,遵章守纪。二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要自觉接受法定部门、所有者和职工的监督与约束。

  七、加强领导,为地县工业发展创造外部条件
  (四十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改善服务,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把帮助和扶持地县工业发展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
  (四十三)根据“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各地制定好发展规划。在继续抓好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围绕培育我省支柱产业的需要,年度计划中每年安排3700万元建设资金和2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发展地县工业的新建项目。当前我省地县工业发展和改造的重点是制糖、造纸业以及当地有资源、产品有市场的项目。
  (四十四)经贸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组织好宏观经济运行,做好综合平衡和协调工作,抓好企业改革,推进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指导企业改进和加强内部管理。排出一批骨干企业,重点扶持,认真抓好。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监管条例》。
  (四十五)加大对地县工业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结合减补创亿工作,有计划地扶持一批地县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四十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履行国有资产行政管理职能,管好管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要从实物形态为主转为价值形态为主。
  (四十七)税务部门要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以有利于搞活企业、发展生产为原则改进和完善税收征管办法。
  (四十八)劳动部门要把地县工业企业纳入本地区社会保险网,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尽快实现社会保险社会化。要组织实施好再就业工程,帮助企业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四十九)金融部门要根据全省地县工业发展的资金需求,积极争取贷款规模并合理调整贷款结构。对暂时有困难的企业,只要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就要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只要有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就要给予技术改造贷款支持。要为企业提供高效、方便、安全的服务。要实行多种结算方式,推广运用汇兑结算,减少企业之间的相互拖欠。
  对贫困县的工业企业,只要是承担扶贫任务和以当地资源为原料组织生产的,农业发展银行要重点优先扶持;凡是能带动脱贫的龙头项目和现有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要积极支持;对政策性粮油加工和经营企业,也要给予扶持。
  要抓紧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及其信用社要把支持地县工业的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
  (五十)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地县工业企业的科技服务与指导,帮助企业搞好科技开发和科研成果转化,组织好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五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改革,为改制、改组的企业提供便捷、有效的注册登记服务。
  (五十二)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经济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的培养、选聘、配备、监督和考核工作,科学地衡量企业经营者的工作业绩。要通过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人才交流等方式,多为地县工业企业输送人才。
  (五十三)外贸外事部门要对地县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人员出国等给予积极的支持和指导,提供及时、方便、良好的服务。
  (五十四)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管理要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认真落实企业自主权,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加强行业管理。
  (五十五)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地县工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区别企业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地县工业发展道路。

  八、适用范围及其他
  (五十六)本意见适用于全省地县国有工业企业和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包括非工业部门的工业企业)。地县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商贸、粮油、服务等企业可参照执行。省属小型企业也可参照执行。
  (五十七)各级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提出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报省委、省政府备案。
  (五十八)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省经贸委负责对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重大问题负责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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