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物价局关于伊旗阿镇新区供热及管网配套建设价格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14 生效日期: 2003-04-14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发[2003]51号

鄂价发[2003]51号

二00三年四月十四日


  伊旗物价局:
  你局《关于上报伊旗乌兰煤炭集团供暖站供热成本及阿镇新区供热管网配套建设成本测算的报告》(伊价发[2003]3号)收悉。为方便用户,净化自然环境,鼓励和扶持供暖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审定,同意制定阿镇新区供暖及管网建设价格标准,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供热价格标准
  1、居民用户:10.5元/平方米;
  2、机关事业单位:12.5元/平方米;
  3、商业及其它经营性用户:14.5元/平方米。
  上述价格标准为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取暖价格标准,但在具体收取过程中应扣除阳台、阴台、储藏室等非取暖面积。

  二、管网价格建设标准
  换热站至入户接点处的二次管网建设费用,可按实际发生成本的管道、井类安装、土方工程、支墩、水泥井等综合测算造价每一延长米最高限价40元收取。

  三、上述供热及管网配套建设价格标准从2003年4月14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