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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增补创建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申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9 生效日期: 2006-05-19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落实“名医、名科、名院”的建设任务,做大做强上海中医特色优势,形成一批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具有上海特点的中医临床特色优势学科,根据《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在我局“十五”期间已确定的首批23家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简称“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增补一批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加快本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的传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切工作下:
  一、今年对增补创建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选”的原则,具体申报条件,仍按照沪卫中医(2004)15号《关于开展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工作室导师可适当放宽年龄的上限)进行申报。

  二、增补入选的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的建设周期为三年,经费资助为10万元,要求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以不少于1:1比例匹配经费,统一纳入上海市名老中医工作室创建工作管理,并实行在建设周期内动态考核和优上劣下的管理模式,确保建设项目达标。

  三、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根据文件的要求,组织落实申报工作,填写《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建设项目计划书》(见附件)一式五份,应打印并盖章后申报。
  (二)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市卫生局复核专家评审结果后予以公布。

  四、申报截至日期:2006年6月30日

  五、联系人:上海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处:孙行军
  联系电话:62897000-10012
  地址:北京西路1477号邮编:200040

附件:上海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工作室建设项目计划书(略)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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