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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8 生效日期: 2003-08-18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苏省中共南通市委
发布文号: 通委发[2003]17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国际国内知名度,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将南通建设成为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环境洁净优美、人民生活舒适便捷的江海明珠,我市已于2002年启动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为将我市的创建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做出成效,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我市争当全省江北“两个率先”排头兵的目标,以“创模”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资源及环境条件,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把我市建成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城市整洁优美、基础设施健全、生活舒适便捷的现代化城市。
  (二)主要目标:通过2-3年的努力,确保2004年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规定的要求。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城市经济规模和综合实力得到快速提升;城市地面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噪声质量有所提高,并能稳定达到所属功能区标准,重点污染区域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污染综合防治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一控双达标”的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社区绿色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涌现1-2个“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社区”。

  二、提高环保意识,强化“创模”观念
  “九五”以来,我市各地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取得突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市的环保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还需加强;工业污染源尚未能做到完全达标排放,局部地区“十五小”、“新五小”项目有“死灰复燃”之势;城市功能区局部布局不尽合理,区域环境矛盾比较明显;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环保设施规模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民众环保意识亟待提高,良好的环保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我市环保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南通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计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

  三、围绕重点工作,推进综合整治
  本着综合分析、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我市“创模”工作将围绕三项重点展开:一是重点解决城市地表水水质污染问题,二是重点解决区域性、流域性和结构性污染问题,三是重点解决城市环境敏感地区污染隐患问题。认真对照国家“创模”考核指标,我市要认真围绕“创模”工作的三大重点,着力实施八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一)蓝天工程。通过能源结构调整、燃煤设施煤硫分控制、扬尘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集中供热、饮服业油烟净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等七项子工程,实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最终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的空气污染问题。
  (二)碧水工程。通过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污水截留、濠河水系及周边河道整治、观音山等地区污染综合整治、通吕运河、通启运河等城市一级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船舶污染防治等七项子工程,使地表水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善,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能按功能区达到国家标准。
  (三)宁静工程。通过实施工业噪声综合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综合防治、交通运输噪声综合防治、社会生活噪声综合防治等四项子工程,切实减轻噪声污染,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3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9分贝,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大于75%,彻底改善声环境质量。
  (四)固废资源化工程。通过实施生活垃圾资源化、白色污染综合防治、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等四项子工程,重点解决来源于工业生产、社会事业、城市居民生活三个方面的固体废物污染。
  (五)生态工程。通过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湿地保护区建设、濠河生态旅游建设、风景名胜区保护等四项子工程,切实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生态保护,强化农村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改善全市生态质量。
  (六)亮化工程。通过实施濠河周边亮化、交通主干道亮化、城市亮点等三项子工程,加快城市公建基础设施、景区和景点等城市亮点工程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品位和知名度,发展城市旅游,服务经济建设。
  (七)绿化工程。通过实施濠河绿化、道路绿化、河道绿化、街头绿地、交通广场绿地等五项子工程,着力打造绿色南通。
  (八)文明工程。通过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程、文明市民工程,大力推进软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市民创建意识,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四、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支撑“创模”
  (一)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要面向各级决策层,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工作;在各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刊,进行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全方位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民参与意识。
  (二)继续推行总量控制制度,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继续坚持“以老带新”原则,做到增产不增污;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从单纯的末端治理转变为污染防治全过程控制;积极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继续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产品,加快产品更新换代;着力推动“三化”建设,提高基层污染综合管理和防治水平;推行三个“三位一体”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推广排污权交易,加强实践运用。
  (三)污染企业“腾笼换业”,合理规划工业布局。遵循生态规律,从城市环境容量和资源保证能力出发,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逐步解决城市功能区混杂问题,提高城市土地综合利用效率;重点做好姚港化工区、天字味精、中药厂、制药厂等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
  (四)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源头污染。坚持把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作为总量控制、改善环境质量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3号令),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发[1996]4号)的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制度》(通政办发[2000]38号),建立和完善以下五个工作环节:严格项目审批,实施分类管理,实行专家评审,实行审查制度,执行“三同时”制度。
  (五)加强水资源保护,努力提高解决水污染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尤其是洪港水厂水源地的水质保护;结合城市建设目标,科学做好用水建设项目规划,着力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从实际出发,对我市水环境的总体状况进行科学评价和预测,准确判断水污染趋势,树立解决水环境问题的长远观点;加快技术攻关步伐,尽快解决特殊行业的废水处理技术,研究节水新途径,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
  (六)加强城市噪声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完善城市噪声环境功能区划,通过对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固定噪声、新村铝合金和其他噪声的综合防治,推进噪声达标区建设,改善城市声学环境质量。
  (七)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认证,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着重围绕“四个目标、六项措施”,做好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0认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自身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以世界眼光、发展眼光,打好“入世”牌。
  (八)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推进污染防治市场化。尽快转变依赖政府解决环境问题的观念,必须坚持“污染者付费”、“投资者受益”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尽快制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政策。把原来由政府管理的环境保护服务事业推向市场,建立多元化的污染防治投资和资源更新的补偿机制,运用价格杠杆调节资源合理利用,制定税收、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和社会各界把资金投向环境保护。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模”机制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参与,统一监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各级党政领导要定期听取创建工作的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是要建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三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建立和完善社会公众参与制度,五是要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六是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七是要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教育培训制度。
  (三)充分发挥经济调控手段的作用。一是制定环境保护资金来源促进政策,保证资金渠道的畅通和充足的资金;二是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污染付费制度,将环境资源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通过经济利益调节机制规范各类开发活动;三是建立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制度,多种形式扩大环保投资渠道,确保环保投入占全市GDP的2%以上。
  (四)大力提供技术支撑。主要包括工业污染防治技术、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城市总体环境承载力提高技术及环境检测、科研技术。工业企业必须迅速转变观念,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认证;实施点源治理与集中控制,主要解决区域性、行业性的污染问题;开展环境容量研究,寻求最佳污染控制实用技术,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技术能力建设。
  (五)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对各部门各阶段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保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的按期实施。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公众舆论监督的前提下,加强对各类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保证我市“创模”计划的实现,促进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附件:南通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任务分解表(略)

200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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