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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30 生效日期: 2003-05-30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通政办发[2003]115号

崇川、港闸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市各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市区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并就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落实'两个确保'资金的主渠道。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有利于深化国企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解决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的矛盾。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尚未依法参保的用人单位参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九·五'期间,我市集中力量依法开展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社会保险不但实现了公有制单位全覆盖,而且延伸到非公有制单位,但离实现对各种类型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全面覆盖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进一步做好市区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要重点抓好尚未依法参保的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参保工作,确保今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有明显增长,力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现全面覆盖。要营造只要开办企业、招用职工,就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环境。同时要根据当前劳动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着力抓好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积极吸纳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政策性强,需要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本地区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在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基金征缴上有所突破。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落实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工作部门责任制。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和地税部门密切配合,把督促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限期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当前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地税部门要继续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监督。工商部门要及时、主动提供已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名单,在进行工商登记、年检时,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市外经贸、民政等相关部门要配合做好社会保险征缴管理的宣传引导工作,督促未依法参保的外商投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自觉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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