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襄办文[2005]102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根据鄂办发[2005]21号和襄办发[2005]47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决定成立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组成及督导单位
1、市人大督导组:由市人大办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督导襄阳区;
2、市组织部门督导组:由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督导枣阳市;
3、市纪检部门督导组:由市纪委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督导老河口市;
4、市宣传部门督导组:由市委宣传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督导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开发区;
5、市政法部门督导组:由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司法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督导宜城市;
6、市农业部门督导组:由市农办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督导保康县;
7、市群团部门督导组:由市妇联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督导谷城县;
8、市民政部门督导组:由市民政局抽调人员组成,具体督导南漳县(名单附后)。
二、督导内容
1、组织领导有力,宣传发动广泛深入,村民的法律和民主意识增强;
2、所属村民委员会均按时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组成了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3、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实行差额选举,无指定、委派现象;
4、投票选举组织严密,设立了秘密写票处,选举结果当场公布,给当选人颁发了当选证书,村民对选举结果满意;
5、督导工作及时有力,对群众信访处理认真及时,选举中无侵犯民主权利,无弄虚作假,无家族房头势力和其它操纵选举工作的行为发生;
6、村民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健全,村民小组长推选到位;
7、村民委员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各项制度均已建立,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8、选举资料收集齐全,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三、具体要求
1、每个督导组由一名副县级干部带队,一至两名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规定。
2、督导时间从10月8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督导组对选举每一阶段要进行一次检查督办。
3、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委、政府(管委会)要积极支持配合督导组的工作。各督导组应将所督导的单位每阶段选举工作有关情况以及发生的重大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9日 附件: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督导组名单
督导组 成员姓名 职 务 督导单位
人大办 胡学书 市人大内司工委主任 襄阳区
王德海 市人大农工委办公室主任
王大宏 市人大办公室科员
组织部门 刘祖军 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 枣阳市
石华字 市委组织部科长
韩 勇 市委组织部科长
纪检部门 熊建敏 市纪委正县级监察员 老河口
周先华 市纪委正科级监察员
魏 魏 市纪委干部
宣传部门 王廷兴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襄城区 樊城区 高新开发区
周定武 市委宣传部副科长
政法部门 周明贵 市委政法委副县级调研员 宜城市
黄政明 市法院司法行政处主任
曹和洲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副科长
农业部门 杨会议 市农办副主任 保康县
张家洪 市农办科长
群团部门 周晓明 市妇联副主席 谷城县
岳 莉 市妇联联络部主任
张 坤 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民政部门 陈农友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南漳县
徐应全 市同和医院副院长
姜 勇 市烈士陵园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