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鉴于职能、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京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奚永明 副市长
副组长:刘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宝春 市经委副主任
李章国 南京化建产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朱晓煜 市外办副主任
徐定胜 南京军分区副参谋长
成 员:翁国玖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 凤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皇海澄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文生 市工商局副局长
薛金楼 南京海关副关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刘宝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大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