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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收取医用诊断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X)射线辐射源等六个强检项目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01 生效日期: 2002-07-01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内财综[2002]446号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医用诊断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X射线辐射源等六个强检项目收费标准的函》(内质局函[2002]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院在对下列强检项目进行计量检定时收取检定费:
  1、医用诊断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X)射线辐射源;
  2、氧弹热量计;
  3、环境保护监测采样器;
  4、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含单程电话计时计费器、程控交换机计费装置、公用电话集中计时计费装置);
  5、隐形眼镜;
  6、配装成镜;
  7、太阳镜;
  8、大型衡器(包括电子衡)。
  具体收费项目见附表。

  二、上述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由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另行核定。

  三、请执收单位到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资金属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全额上缴自治区财政专户,支出按批准的预算和自治区财政厅核拨的资金及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同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新增计量检定收费项目表
  新增计量检定收费项目表
  摄影装置CT(X)  (2)  低对比度空间分辨率
  射线辐射源  (3)  影像噪声
  (4)  CT值线性
  (5)  CT值重复性
  (6)  断层厚度
  (7)  诊断床定位精度
  (8)  吸收剂量
  (9)  伪影
  (10)  尺寸误差
  (11)  管电压
  (2)  搅拌热
  (3)  热容量重复性
  (4)  热值误差
  (5)  平衡点稳定性
  (2)  流量重复性
  (3)  流量稳定性
  (4)  计时误差检定
  (5)  控温稳定性检定
  (6)  常规检查
  (7)  安全性检查
  单程电话  (2)  接收电话号码差错率10个点
  计时计费器  (3)  存储费率和收费金额检定6个点
  (4)  外观检查
  程控交换机  (2)  计时误差检定  (每门)
  计时计费装置  (3)  服务费检查  (每门)
  (4)  接收电话号码差错率  (每门)
  (5)  存储费率和收费金额检定  (每门)
  公用电话集中计时装置  (2)  存储费率和收费金额检定:6个点
  (3)  检定每单元格相关车.电.办公用品支出
  (4)  分机计时误差检定:6个检定点,每单元格含
  8部分机
  (5)  外观检查
  (2)  镜片直径
  (3)  镜片光学中心厚度
  (4)  后顶点屈光度
  (5)  柱镜屈光度
  (6)  棱镜屈光度
  (7)  柱镜轴
  (8)  杂质和表面缺陷
  (9)  混合过渡区
  (10)  镜片边缘
  (2)  柱镜轴位偏差
  (3)  棱镜屈光度偏差
  (4)  厚度偏差
  (5)  内在疵病质量
  (6)  光学中心水平偏差
  (7)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
  (8)  光学中心水平互差
  (2)  色泽
  (3)  配装成镜装配质量
  (4)  配装成镜的整形要求
  (5)  顶焦度偏差
  (6)  棱镜度偏差
  (7)  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
  (8)  表面精度与整形要求
  (9)  光透射比
  (10)  平均透射比
  (11)  色极限(黄色交通讯号.绿色交通讯号.平均
  日光)
  (12)  黄色.绿色.黄色讯号
  (13)  抗冲击性能
  (2)  置零范围测试
  (3)  置零准确度测试
  (4)  供电电源正负电源测试
  (5)  汽车衡计算机.仪表.打印机测试
  (6)  干扰性能测试
  (7)  泄漏电流测试
  (8)  称量测试
  (9)  灵敏度测试
  (10)  偏载测试
  (11)  重复性测试
  (12)  回零测试
  (13)  鉴别力测试
  (14)  平衡稳定性测试
  (15)  除皮称量测试
  (16)  量程稳定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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