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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徐汇区漕河泾街道等4个街道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22 生效日期: 2006-02-22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文号: 沪民基发[2006]11号
徐汇区民政局:
  你局徐民[2005]24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漕河泾街道、徐家汇街道、虹梅路街道、长桥街道等4个街道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标准,同意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
  望你们进一步开展社区建设模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不断提升徐汇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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