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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食盐纸箱外包装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29 生效日期: 2002-07-01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内计价字[2002]866号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食盐纸箱外包装价格的请示》(内盐财字[2002]98号)收悉。改善食盐外包装是保障碘盐质量的必要措施。根据纸箱外包装的成本情况,核定纸箱外包装的食盐每吨加价340元。加价办法仍按内价工字[1996]4号文执行。即:在小包装食盐批发价基础上价外加收,加价部分需给零售让利6%。零售价格在小包装食盐零售价格基础上顺加食盐纸箱外包装价格作价(具体价格见附表)。
  本批复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各旗县、市纸箱外包装食盐批发、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
  批发价  零售价  批发价  零售价  批发价  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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