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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2006年春季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10 生效日期: 2006-02-10
发布部门: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文号: 沪城管执[2006]3号
各区城管大队、市城管执法总队:
  春季开学在即,为防范和控制学校周边乱设摊、“三乱”等现象的反弹和增多,切实维护学校周边有序的整洁环境,全市集中组织开展“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采取宣传、执法和固守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学校校门两侧200米范围内的乱设摊、乱堆物、机动车乱停放和“三乱”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加强对发生在学校周边的市政、绿化、环保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有效遏制违章现象的发生。
  市城管总队要加强对区际结合部学校周边的相关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以及协同各区解决矛盾突出的城管执法问题。
  二、活动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2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区城管大队和市城管总队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取得综治委和学校周边办的支持和帮助,周密开展整治,做到方法和手段科学,指导和组织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有实效。
  2、整治工作要与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相结合,做到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执法保障和学校自律相结合,落实固守与市民监督相结合,确保整治效果。
  3、各区城管大队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与区综治委、学校周边办、区教育管理部门、公安、工商的密切联系和配合,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相互借力,齐抓共管。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通过城管综合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报市局和市城管总队,专项整治小结请于3月3日前上报。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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