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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2003年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9 生效日期: 2006-01-09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布文号: 中国结算沪业字[2006]4号
各结算单位:
  受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6年1月13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2003年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债券(挂牌名称为“03浦发债”,证券代码为“120307”)2005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03浦发债”期限10年,每年付息一次,年利率为4.29%,债权登记日为2006年1月11日,付息日为2006年1月13日,每百元兑付利息4.29元(含税),兑息代码为779307。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6年1月12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6年1月13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
  三、发行人在200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刊登“2003年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付息公告”,请各结算单位按照发行人公告办理兑息和利息税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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