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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核准2005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上市的通知》(上证债字(2005)97号),2005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05中核债”)定于 2006年1月11日 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5中核债”为实名制记帐式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其中在本所上市的10年期品种10亿元,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4.98%,按年付息,自2005年7月22日起计息, 2015年7月21日 到期兑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05中核债”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05中核债”以现券方式在本所上市交易,10年期品种上市总额1630万元,债券简称为“05中核(1)”,交易代码为“120525”。现券交易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05中核(1)”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该债券证券简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四、“05中核(1)”按席位进行交易。已购买该债券的投资者须在原购买网点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上市后买卖该债券的投资者须遵循“在某个营业部买入后,只能在该营业部卖出或在利息支付日兑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息”的原则。
五、各会员单位应当严格将自营和代理帐户分开管理,严禁会员单位挪用客户托管的现券,一经发现,本所将按会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