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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教育局、松江区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今年11月18日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沪教委青[2005]19号)的统一部署,在各学校自查自纠、区县检查整改的基础上,市教委将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12月20日
二、抽查对象:对浦东新区、松江区、杨浦区各抽查2—3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具体学校届时由检查组确定。
三、抽查组组成人员:
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人员分3组开展抽查。
四、主要抽查内容:
(一)学校落实治安责任签约,建立并实施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情况;
(二)门卫持证上岗、定期培训,重点部位按要求安装防盗设施,校长室、门卫室安装紧急按钮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建筑物及各类设备、设施、场地、器材安全情况,特别是消防通道、安全指示标志、楼梯间照明、校车运行等情况;
(四)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及演练实施情况;
(五)食堂饮食卫生情况。
五、请你们各明确一位联系同志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姓名、电话、手机),并于12月19日前报市教委青保处(联系人:姜文娟,电话:23116804,传真:2311680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