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外经贸委南昌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09 生效日期: 2005-08-09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发〔2005〕107号

市外经贸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信息办:
  市外经贸委《南昌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九日

南昌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友好城市广州市的交流与往来,应广州市政府的邀请,我市决定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为做好组团参展参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昌市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代表团:
  团 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龚建华
  副团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国根
  秘书长:市外经贸委主任涂宗勤
  成 员:市政府办公厅、市外经贸委、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信息化办公室、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参展企业领导。
  代表团下设会务组、布展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会务组:
  由市外经贸委牵头,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与广州方面的联络、沟通,及时反馈会务信息;
  2、制定我市参会工作方案,编制经费总预算及经费的使用;
  3、负责市领导在广州期间活动及行程安排。
  (二)布展组:
  由市经贸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主要工作如下:
  1、市经贸委负责我市展馆的总体设计、安排及布展;
  2、各成员单位按照我市展馆总体设计要求,提供本领域的资料图片、文字材料及实物展览;
  3、市经贸委负责编制布展经费预算,报会务组汇总;
  4、市经贸委负责与广州博览会布展组的业务联系工作;
  5、各成员单位负责博览会期间展位前的咨询接待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
  1、认真做好我市综合布展工作,大力宣传、展示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2、认真组织我市企业赴广州参加广州博览会,充分展示我市知名企业形象和产品。

  三、博览会有关情况
  1、时  间:2005年9月2—5日;
  2、地  点: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3、展位情况:布展形式以特装为主,价格2800元/个(不含搭架费和特装管理费用),我市展位暂定30个;
  4、经费问题:展位费与特装费由市财政专项列支。

  四、参会具体要求
  1、会务组、布展组牵头单位应在会前赴广州与博览会承办单位对接,以便确定具体事宜;
  2、各参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联络员负责抓落实,把参加本次广州博览会作为大力宣传南昌,宣传企业形象、企业产品的一项重要活动来抓落实,务求实效。

市外经贸委
2005年8月1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