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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装不停车收费车载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2 生效日期: 2004-08-12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4]212号
各区人民政府,海沧管委会、火炬高科技园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落实“海湾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减轻经常进出厦门岛车辆的经济负担,提高厦门大桥海沧大桥的通行效率,市政府决定对“两桥”收费实行不停车电子钱包征费办法(厦府(2004)158号文)。预计该办法正式颁布后的几个月将会出现安装车载卡高峰,为了缓解高峰期安装车载卡的压力,路桥公司决定提前统一给党政机关单位安装车载卡。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等单位的车辆从即日起到市路桥公司设在厦门大桥和海沧大桥办卡服务点,办理和安装车载卡。如各单位能集中车辆,路桥公司还将提供上门安装车载卡的服务。办理车载卡的具体手续和流程附后,请各单位抓紧办理。路桥公司办卡咨询电话:3967979,也可登陆厦门市路桥不停车收费客户服务网(www.xmetc.com)查询,并下载申请表。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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