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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1 生效日期: 2005-11-21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武钢认购权证(交易简称JTB1、交易代码580001、行权代码582001)和武钢认沽权证(交易简称JTP1、交易代码580999、行权代码582999)即将在本所上市交易。为维护其交易秩序,促进权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上市交易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认购权证和武钢认沽权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活动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创设人”)可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创设权证。
  二、创设人创设的权证应与武钢认购权证或武钢认沽权证相同,并使用同一交易代码和行权代码。
  三、创设认购权证的,创设人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公司”)开设权证创设专用帐户和履约担保证券专用帐户,并在履约担保证券专用帐户全额存放武钢股份股票,用于行权履约担保。权证创设专用帐户和履约担保证券专用帐户应指定在同一席位上。
  创设认沽权证的,创设人应在中国结算上海公司开设权证创设专用帐户和履约担保资金专用帐户,并在履约担保资金专用帐户全额存放现金,用于行权履约担保。
  创设人应将上述帐户和席位报本所备案。
  四、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瑕疵的武钢股份股票或资金,不得用于权证创设履约担保。
  五、创设人向本所申请创设权证的,应提供中国结算上海公司出具的其已提供行权履约担保的证明。本所经审核同意,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公司在权证创设专用帐户生成次日可交易的权证。
  六、权证创设后,创设人可向本所申请注销权证。本所经审核同意,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公司于当日注销权证,次日解除对相应股票或资金的锁定。
  七、创设人每日申请创设或注销权证均不得超过1次,每次创设或注销数量均不低于100万份。
  八、权证行权时,创设人先于武钢集团履行义务。同一权证创设人超过1名的,各创设人按照“后创设先被行权”的顺序履行义务。
  九、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的,本所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创设资格。
  本通知自2005年11月28日起施行,本通知未作规定的,适用《暂行办法》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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