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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赤峰达里风电场二期工程国产化风机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14 生效日期: 2001-03-14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内计价字[2001]259号
 赤峰市物价局:
  为了发挥你市风力资源的优势,支持风力发电,实现水电风电互补,提高供电能力,依据国家有关风电发展的政策,经研究同意赤峰达里风电场二期工程国产化风机建设规模4兆瓦(660千瓦×6)上网电价暂定为0.76元/千瓦时。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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