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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06 生效日期: 2004-04-06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函[2004]159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4]369号)转发给你们,考虑到省交通车购税代征部门已收到最低计税价格目录,现只将文件部分进行转发。对因文件下达滞后造成的税款多交问题,待总局下文明确后再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发部分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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