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建设[2004]5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建委,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省建工集团公司,省直有关厅局: 由江西省萍乡市建筑设计院主编的《室外构配件》已编制完成,经该图集审查专业组进行技术审查,省标准设计图集审定组审查通过,我厅批准为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号为赣04J701,自2004年11月25日起施行。
原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建筑构配件(一)(图集号:赣90J701)和建筑构配件(二)(图集号:赣90J702)于2004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
该图集由江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