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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免费举办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23 生效日期: 2004-02-23
发布部门: 福州市台江区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辖区纳税人:
  为了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辖区纳税人提供免费税收业务培训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准确率,台江区国税局兹定于2004年2月25至26日,在省科技馆(五一广场东侧)分批对企业所得税户免费集中培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安排:2004年2月25日上午——管理一科所辖纳税人(200户)、管理三科所辖纳税人(108户);2004年2月25日下午——管理二科所辖纳税人(115户)、三保分局所辖实行查帐征收纳税户(182户);2004年2月26日上午——建海分局所辖实行查帐征收纳税户(68户)、南公分局所辖实行查帐征收户(208户);2004年2月26日下午——南公、建海、三保三个管理分局的实行定额征收纳税户(212户)。
  二、正式的《培训通知》已由各管理科、分局通知送达要培训的纳税户,为此要求参加培训的办税员准时到会领取资料和听课。
  三、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发挥税务代理机构作用的暂行规定》(闽国税发[2003]295号),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优化纳税服务,为辖区纳税户提供专业化的办税服务,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在培训期间邀请我市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现场为纳税人提供相关涉税服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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