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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执业药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2005年度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16 生效日期: 2005-08-16
发布部门: 上海市执业药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及从业药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005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要求,上海市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将于今年9一12月组织开展2005年度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所有取得资格的从业药师和未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

  二、培训形式、时间、地点
  (一)函授(6学分):由学员自学。
  1、领取函授教材时间:2005年9月6日至2006年2月28日
  2、领取函授教材地点:上课时可在各培训点领取,也可到市执业药师协会领取(福州路107号241室)。
  (二)面授(每课程1.5学分):
  授课时间:9月一12月(详见网上课程表)
  授课地点:复旦大学药学院、中医药大学、医药职大。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收费标准
  1、报名时间:2005年8月18日--8月26日上午9:00一11:30 下午1:00一4:00
  2、报名地点:市执业药师协会
  3、收费标准:300元/15学分。以往继续教育缺学分的学员,加选学分或今年所需学分不足15学分的学员,按每学分20元付费。
  4、报名付款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单位集体报名可带身份证复印件)。
  (二)2006年以后付费办法
  为了方便学员付款,2006年起实施现金付款和银行付款二种方式。打算采用银行付款的学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协会将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专用存折。学员须带好身份证于2006年2月28日前到协会领取存折(学分登记时可同时领取)。

  四、报名选课时间、地点、方法
  (一)网上选课
  1、时间:2005年9月6日至10月30日(之后将关闭选课系统)
  2、网址:www.shfda.gov.cn→网上办事→从业药师选课
  3、登录方法:输入用户名:身份证15或18位;初始密码:“111111”。
  4、打印课表:网上选课后,请即时打印课程表,也可存盘后打印。
  5、学员上课时,请带好听课表。
  (二)现场网上选课
  自行网上选课有困难的学员,携带身份证到协会,由工作人员帮助上网选课。
  1、时间:2005年9月13日至9月27日
  2、地点:市执业药师协会

  五、学分登记时间、地点
  办理方法: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后,携带听课表和《从业药师资格证书》进行学分登记。需领取存折的学员带好身份证。
  办理时间:2005年9月6日至2006年2月28日
  办理地点:市执业药师协会

  六、联系方式(周五下午和节假日除外)
  (一)上海市执业药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普安路189号11楼)
  电话:53061100*860或*862 *863 直线:63861825
  (二)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福州路107号241室)
  电话:63231940 63294282
  (三)办公时间:上午9:00一12:00 下午1:30一4:30
  (周五下午和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附表:2005年度从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上海市执业药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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