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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6 生效日期: 2004-02-16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樊政办发[2004]11号

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关键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开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今年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因此,市政府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市政府各部门,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按照分解的任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由文中排列第一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对因机构改革出现的工作职责变动,按工作随职能走的原则处理,市政府不再另行文。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二00四年二月十六日

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4年主要工作分解意见
一、200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国内生产总值556亿元,增加53亿元,增长10.5%(计委、经贸委、农业局、外经局、旅游局);
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8亿元,增加1.9亿元,增长11%(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3亿元,增加16亿元,增长15%(计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亿元,增加17亿元,增长10%(经贸委);
5、实际利用外资8000万美元,增加1396万美元,增长21%;外贸出口9700万美元,增加1100万美元,增长13%(外经局、计委);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00元,增加550元左右,增长7.5%(政府各部门);
7、农民人均纯收入2760元,增加100元以上,增长4%(农业局);
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年净增就业岗位7万个(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9、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计生委)。
二、大力实施工业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10、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东风公司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努力使我市对东风公司的政策处于其所有基地中最优惠的程度(汽车办、政府相关部门)。
11、尽快修编、制订开发区48平方公里区划范围内的区域性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年内要高标准建设好1.5平方公里汽车工业园区(汽车产业区、规划局)。
12、加快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密切与东风公司和国内外其它汽车厂家的配套协作。争取融入东风或其他汽车厂家,成为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经贸委、汽车办、机械协会)。
13、抓紧做好襄樊汽车商务会展中心、汽车配件城、汽车超市、汽车俱乐部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引导、支持汽车贸易和物流、商务和会展、文化和休闲等与汽车产业相关的活动在我市开展(汽车办、规划局、经贸委、外经局、节会办、汽车产业区)。
14、制订和实施“纺织振兴”规划,广泛引进资金技术,着力形成我市纺织工业的产业优势(经贸委、纺织协会)。
15、加大襄樊烟厂联合重组和技术改造力度,力争年内基本完成异地技改主体工程(经贸委、烟厂、烟草专卖局)。
16、以医药化工、新材料、机电一体化为重点,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档次,扩大规模(经贸委、燃化医药协会、建材冶金协会、轻工协会、机械协会)。
17、抓紧做好襄樊电厂、崔家营枢纽、城市热电等有关项目的立项申报和开工准备工作。支持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县乡公路的建设改造步伐。积极开辟新的航线(计委、交通局、航管办)。
18、加强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汽车产业开发区要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国际惯例接轨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环境,实施项目兴区战略,尽快建成具有较高档次的现代制造业聚集区。鱼梁洲开发区要全面调整建设思路,坚持生态旅游的发展方向,实现新的发展(计委、汽车产业区、高新技术区、鱼梁洲旅游区)。
19、积极支持驻樊中央、省属企业的发展,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进程(经贸委)。
三、以增强农村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快“一主三化”进程,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20、尽快完成“一县一品”整体规划,紧紧抓住有比较优势的“三区”、“五带”和“十大特色产品”,大力发展大规模的农业产业化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市财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将继续重点扶持规模大、带动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农业局、乡镇企业局、财政局)。
21、努力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抓好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大力开发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推进标准化生产。突破性发展畜牧水产业,着力在优质、增量、增收上下功夫(农业局、计委、粮食局、水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22、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建委、公安局)。
2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技推广网络建设,推广机械化生产。推进“项目扶贫”,增强贫困地区自主发展能力(计委、财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农业局、科技局、水利局、农机办、扶贫办)。
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
24、着力扶持和培育若干家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有知名品牌、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和拉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已批的企业改制方案上半年要实施到位,全面完成改革改制任务(经贸委、体改办、国企改革办、各行业协会)。
25、采取政策引导、鼓励扶持、优化环境、降低准入和放宽领域等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做大规模、提升水平。制定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兴业的政策,积极培育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民营办、工商局)。
26、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逐步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经局、国土资源局)。
27、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村级债务。上半年完成国有农场改革和农业“小三场”改革。用粮食风险基金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财政局、编办、教育局、农经局、农场管理局、粮食局)。
28、市直发展与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土地规划等领域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要在一季度基本完成(编办、人事局、财政局)。
29、一季度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改革,年内基本完成。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文化资源,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文体局)。
五、进一步扩大开放,全力引进外资,积极促进投资增长,卓有成效地开展项目建设年工作
30、完善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招商引资责任机制。建立重大项目领导干部联系责任制。加强项目库建设,搞好项目的选择、储备、包装和宣传工作。努力探索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专班招商和网上招商等投入少、见效快的招商方式(招商局、计委、经贸委、科技局、协作办)。
3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出口商品群。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和资源开发,逐步扩大境外劳务输出规模(外经局、经贸委)。
32、积极抓好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工业方面,抓好东风公司与日产合资、中航救生高档轿车座椅和座椅调角器、汽车轴承、蓄电池等为主的汽车及配套工业项目,抓好襄樊烟厂、湖北化纤、华中制药等一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农业方面,抓好大型产业化基地、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水库的除险加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项目,以及南保谷山区的以工代赈项目。能源方面,加快火电厂二期、崔家营水电枢纽、寺坪电站、峡口电站等项目的争取和建设步伐,其中,火电厂二期工程力争年内完成投资6亿元以上;加快县城城网改造;继续抓好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方面,健全完善城市路网、天燃气管网、供排水网和通讯网,加大旧城改造和生态保护等投入。交通方面,重点建设好孝襄、襄荆、樊魏3条高速公路和汉丹铁路、焦枝铁路复线襄樊段,抓好汉江航道整治。认真研究选择和上报一批工业项目,争取纳入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计划(计委、经贸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建委)。
33、认真编制“十一五”规划,重点搞好项目策划工作。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计委)。
六、完善市场体系、培植消费热点,突破性发展第三产业
34、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行为,保护公平竞争(工商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
35、制定物流规划。高标准开发建设中心商务区、大型批发市场和仓储群,改造、提升和调整现有专业市场,构筑功能完备、吞吐量大、辐射面广的现代物流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资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努力把襄樊建成内陆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物流中心(计委、经贸委、工商局、交通局、规划局)。
36、积极培育住房、汽车、信息通信、旅游休闲、教育培训、社区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卫生保健等新的消费领域和消费热点。大力开发地方特色餐饮和文化产业,引进、引导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休闲娱乐方式。千方百计搞活和拓展农村消费市场(经贸委、人行襄樊支行、信息产业局、旅游局、教育局、文体局、饮食协会、供销社、工商局)。
37、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打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牌,以隆中风景区为龙头,做好旅游资源发掘、旅游项目宣传、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人才培养、旅游市场规范、旅游设施建设等工作,不断推出特色鲜明的旅游项目和活动,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旅游局、隆中管理局、名城办)。
七、按照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襄樊大都市区的要求,加大城镇建设管理力度
38、进一步理顺市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上半年要按照新的体制和机制运行到位。继续加强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抓紧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科学合理地界定城市功能分区,优化城市的整体功能。积极探索城市供气、供排水市场化经营的新模式(编办、规划局、体改办、人事局、建委)。
39、突出抓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十大城市建设管理工程。一是抓好汽车产业开发区及其以邓城大道为主的与市区连接道路的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加快以汉江大道为主的沿江道路建设,尽快打通汉江一桥至鱼梁洲大桥段;三是加大襄阳古城和护城河保护开发力度,完善配套景观带建设;四是完成檀溪路、环山路、东西大街、南大街、建设路、春园东路等路网改造以及荆州北街整治工程;五是启动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管网联通工程;六是做好以博物馆、体育馆为重点的文体设施建设工作,加强重点高中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七是引进大型综合商场、超市和四星级以上宾馆各一至二家;八是启动云湾综合批发大市场建设工程;九是加快推进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完善配套工程;十是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坚决改变脏、乱、差现象,整顿市区客(货)运市场,限期取缔三轮车、摩的,进一步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建委、规划局、汽车产业区、文体局、园林局、卫生局、水利局、城管局、交通局、公安局)。
40、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建设。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搞好土地、基础设施经营权等城市资源的营运,依法清理和规范土地市场,强化政府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搞好土地储备,增加土地收益。尽快启动房产二级市场,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拉动房地产及相关产业的发展。逐步把社区建设成城市基础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平台(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房管局、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民政局)。
八、积极做好财税金融和就业工作,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41、进一步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行部门预算和零基预算。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财政预算和财政投入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整治信用环境,争创A级信用城市。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增加对有效益、有信誉的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办好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经贸委、人行襄樊支行)。
42、实行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水平。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企业安置富余人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大力发展打工经济(劳动保障局、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
43、巩固“两个确保”,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认真解决好改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员工社会保障政策,积极探索机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社会保障基金征缴力度,提高基金运行效益。力争实现社会养老基金基本部分市级统筹。保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农工的利益(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地税局)。
44、做好救灾救济、城市低保、农村“福星工程”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民政局)。
九、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努力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45、大力实施“产学研”结合工程,培育壮大若干个高市场占有率、高科技含量、高关联度、高附加值的精品名牌产品。积极组织实施火炬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大力发展民办科研机构和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局、经贸委)。
46、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认真办好农村初中普通教育与实用技术教育相结合的实验班。进一步办好襄樊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保障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学校的正常运转,逐步化解“普九”债务。建立和完善政府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教育局、农业局、财政局)。
47、制定和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政策,培养、吸引和用好大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人事局)。
十、全面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文明化进程
48、以筹办“八艺节”分会场为契机,组织开展文艺精品生产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治理。大力发展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产业。努力做好第十二届省运动会筹备工作(文体局、广电局、工商局、公安局、新闻出版局)。
49、积极推进卫生监督体制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管体系和健康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争取并认真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切实加强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疫病的防治控制工作(卫生局、编办)。
50、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认真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加强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和整治,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增强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计生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
51、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突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政府各部门)。
52、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进一步做好国防后备力量和国防动员工作,关心支持驻樊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民政局、教育局、人事局)。
53、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安局、司法局)。
5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局、经贸委、交通局、公安局)。
55、进一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信访局、政府相关部门)。
56、认真做好对台事务、外事侨务、统计、宗教、人防、地方志、老龄、妇女儿童等工作,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对台办、外侨办、统计局、宗教局、人防办、地方志办、残联)。
十一、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树立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57、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强化宗旨意识,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特别是多到困难多、问题大、矛盾突出的地方,察实情,办实事,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务求使政府各部门的机关作风有一个明显改观(政府各部门)。
58、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坚持逢进必考,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大力精减行政审批项目,使现有审批项目再减少40%左右,确保做到襄樊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全省同类城市最少。认真做好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机制和行政审批申报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编办、人事局、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
59、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综合招投标中心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监察局、计委、财政局)。
60、切实抓好廉政建设。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已,廉洁自律。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努力从体制、机制上铲除腐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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