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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7 生效日期: 2003-07-07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黄政发[2003]12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在以全省率先实现工业化、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坚持把谋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市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但进入4月份以来,由于受“非典”疫情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一些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正常税收收入增长受到影响,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不断加大;此外,我市社保收支缺口和外债偿还压力也不断增大,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的困难增加。为此,现就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巩固收入稳定增长基础。
  当前,“非典”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明显的,但也只是局部性和结构性的。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行客观分析,科学应对,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非典”防治不松懈,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要根据全国“非典”疫情已得到缓解的实际情况,尽快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经济发展,开拓增收渠道。要下大力气抓好投资、消费和出口。要努力启动和引导民间投资,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培育和扩大投资需求。要通过清理涉农收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启动农村市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要突出解决好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加快各类经济园区建设步伐,实现第三产业损失工业补。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等工作的落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大力推进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抓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全年财政增收奠定良好基础。

  二、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主体收入稳定增长。
  要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重点税种的征管,加强对房地产、医疗保健、加油站、各类商贸城、集贸市场、高收入群体等重点税源的控管,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收入形势的分析,确保主体收入均衡入库和稳定增长。要进一步加大清收欠税力度,对欠税大户逐户分析、分类排查,按户制定清收计划,按月下达清欠目标,实现应收尽收。要认真清理各级各部门自行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对越权出台的税费减免政策要坚决取消,并依法依串强制补征入库。加强税收稽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保证经济发展的成果比较客观地反映到税收增收上来。

  三、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农业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5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农税政策的落实力度,督促农税征收主体尽快到位,健全农税征管网络,搞好协税护税工作,切实加强农税征管。全面推行农业税征收人员包村包户责任制,积极探索定时、定点、定额征收办法,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坚持依法治税,确保农业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四、加大督查监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和均衡入库。
  按照实现上半年收入“硬过半”和确保全年收入目标的要求,坚持依法征收、均衡入库、提高收入质量的原则,加大督导检查和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和财税部门对本地区的收入状况要全面摸底,分类排队,丰歉相补,依法征税,要每月召开一次财、税、库联席会议,分析收入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实征管一线,严格依法依率计征。对受“非典”影响程度小、经营正常、具有纳税能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要逐月抓落实,保证均衡入库,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和财政收入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加大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基金收入等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缴力度。在征管中既不能乱罚款、乱收费,也不能擅自越权出台减免政策,造成国家应该征收的非税收入流失。要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缴库方式,广泛推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代收、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的缴款方式。 当前,要特别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扩面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缓解收支矛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地税、财政、审计等部门,要组织专班对1998年1月至2002年12月底的养老、失业等五项社保费征缴情况进行全面结算;清理核实各项社保基金的发放对象和标准,防止虚报冒领,努力实现社保基金收支平衡。要切实加大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清偿归还力度,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到期外债按时偿还。

  五、采取有效过硬措施,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要坚持“两个务必”的方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制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行为,切实加强支出控管。从6月份开始,要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对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支出压缩10%;对会议费、旅差费、电话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压缩10%;原则上停止各种专项支出追加,停止表彰、庆功、庆典、“办节”、评级、达标等会议和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今年一律不得更新和购买小汽车;严格控制一般性出国考察,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市直部门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今年一律不准开工新建楼堂馆所。严禁用财政性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向企业摊派资金搞建设。将上述严控一般性支出的措施作为纪律来严格要求,凡违反的,要严肃处理。市监察、审计和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抽查和监督,及时通报结果。

  六、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资金需求。
  要按照深化机构改革、降低财政供养系数的要求,在财政供养人员压减分流上下功夫,严格定员、定岗、定编到人,在减人、减事、减支上取得实效。要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进?步完善机关公务员和教师工资财政统发办法,确保干部、教师工资及时发放。要加大社保资金投入,尤其是要落实好低保政策。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配套资金,规范使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巩固改革成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好“非典”防治工作必需的经费支出。要在年初预算中,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和法定支出、重点项目支出兑现,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实处。

  七、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进一步加快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改革步伐,使财政预算支出更加科学合理、规范透明。要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除国家出台增支政策和特大自然灾害需增加支出外,今年不再新开增支的口子。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除有政策性明文规定外),市政府将按收入总额的10%进行调控,用于平衡今年财政预算。市直已进入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今年下半年要开始试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积极启动此项改革。

  八、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强化收支监督管理。
  加快制订各县(市、区)新的考核评估体系,严格量质化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增收节支责任制,将任务具体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对违反财税法规越权减免税费、收过头税、搞“空转”、做假账、掺“水份”的,一经查实,要追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中央和省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坚决制止截留、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收支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增收节支工作成效。

二OO三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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