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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注销部分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06 生效日期: 2003-01-06
发布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函[2003]3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省局进出口分局:
  现将省外贸厅《关于注销部分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通知》(苏外经贸贸[2002]99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注销登记手续,并结合2002年出口退税清算工作,做好有关企业的退税清算。
  以上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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