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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19 生效日期: 2002-12-1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苏省南通市委办公室
发布文号: 通办发[2002]96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200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做好今年节日期间的工作,对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做好节日期间的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2]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办[2002]15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要把安排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作为节日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周密实施。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注意调剂货源,丰富商品种类,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管理,深入开展联合打假行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要利用各种阵地和手段,组织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广播影视节目,丰富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加强音像、娱乐和旅游市场管理,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制止封建迷信活动,取缔'黑网吧',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

  二、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过好节日。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作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接待应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要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和走访慰问活动,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要着力做好节日期间的双拥工作,确保在乡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的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及时足额兑现,继续做好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要把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要进一步落实扶持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要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不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资金调度,保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历年拖欠中央统一规定项目和标准的工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在春节前全部补发到位。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组织开展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宣传部门要搞好相关宣传报道,营造一个人人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落实好应对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严密防范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严防'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干扰我广播电视和卫星,发现苗头,坚决打击,绝不手软。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盗窃、抢劫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加大节日期间的'严打'整治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集中打击和重点整治行动,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切实纠正各种违章违规现象,尤其要加大运输、化工等行业的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对党政军机关等要害部门、商场、饭店、车站、码头、学校等人群密集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严格对枪支弹药、烟花爆竹、剧毒物质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防特大安全事故、治安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安全因素,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端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案,一旦发生问题,领导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做好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果断处置,防止节日期间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对节日期间的各种大型活动,主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公安部门要严格把关,完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紧急事件的处置预案,充实和加强警力,确保万无一失。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运力安排和旅客疏导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进行。

  四、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和腐败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和规定。节日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到基层走访慰问也要轻车简从。要切实加强财经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进行营业性消费娱乐;严禁用公款、公车、公物操办婚丧嫁娶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违纪收受有关单位、个人赠送的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购物券(卡);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严禁巧立名目向企业要赞助、拉广告和集资摊派。各级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纪律和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法纪,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进行严厉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节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公安、民政、劳动保障、电力、交通、民航、城建、通信、卫生、旅游、安全监督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还要认真组织安排好系统内的值班工作。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耽搁、延误。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00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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