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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5 生效日期: 2006-03-05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几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对营运车辆逐一进行技术状况检测,对那些老旧车辆、行驶在三级路面的车辆,特别是长、短途客运及公交营运车辆要进行重点检查,凡发现事故隐患的,一律予以责令停运整改,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予以退出营运;二是对已经达到报废期仍然营运的车辆,一律按规定取消其营运资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严厉打击“野马”车辆;四是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牌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加大事故多发点段和多发时段的整治力度;六是加强对农机上路监控,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制止农用车、农用货车违章载客现象,特别是要防范群体人员搭乘农用拖拉机行为。

  二、坚决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坚决遏制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的反弹势头。经同意恢复生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严格监管,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三、加大对矿山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一是重点检查煤矿生产单位是否按要求停产整改,是否存在以改代采的现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情况;二是对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破坏资源、污染环境、该整改而未整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矿山,一律采取强制关闭措施;三是加强巡回检查,取缔非法采掘生产窝点,堵死销售和运输途径。

  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综合整治。一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三是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四是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在企业内部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五、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对宾馆、商场、影剧院、歌舞厅、车站、码头和旅游景点、网吧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责令立即整改。

  六、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知识,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例,尤其是对用火用电安全、驾驶安全、农机驾驶知识方面,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
200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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