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福建省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24 生效日期: 2003-03-24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委办发[2003]9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3月24日关于进一步贯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为严格预算管理,节约行政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金加快海湾型城市建设,同时也为树立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落实“两个务必”的要求,进一步贯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特规定如下:
  1、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坚决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各部门和单位的一切支出都要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执行,不突破,不追加,实行一般性支出的零增长。
  2、严格日常支出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管理,建立节假日车辆停场制度,对燃料、维修费等正常支出严格实行包干,执行统一保险制度。要继续做好通讯工具话费总额包干,严格控制开通办公电话国内长途直拨功能,没有外事活动的单位不得开通国际长途功能。各部门和单位的接待开支要执行统一的标准和开支渠道,超过规定范围的接待支出不得列支。
  3、严格出国出境经费管理。今后市招商和项目推介经费由市外资局集中统一安排,其他经市领导批准的出国出境经费原则上在本单位部门预算中开支,财政不再另行追加。各部门主要领导出国出境需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各部门和单位举办的学习培训一般不组织赴境外的考察活动。要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各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国内学习考察要实行计划安排,不得组织无实质性内容的国内考察、学习活动。
  4、严格控制行政性会议支出,经费实行分类管理,行政性会议经费一律在部门预算包干经费中开支。凡本市召开的会议,本市与会人员不再安排住宿,更不得发放任何会议纪念品。各种洽谈、招商、展览等会议要逐步按市场的方式运作,财政原则上不再安排相应的经费。经市领导批准召开的会议,除市里安排的活动外,各部门和单位一般不再重复宴请,未经审定的项目不得列支。
  5、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租赁和装修。凡租用办公用房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各部门和单位安排新办公用房后,原有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回,拒不交回的按照租赁标准扣减经费拨款。办公用房装修要根据标准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
  6、严格固定资产的购置和报废程序。各部门和单位购置单价超过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都要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今后不再购置公务用大、中型客车,确属需要的原则上通过租赁的方式解决,所需经费从部门预算中列支。原则上按车类统一型号购置公务用车,以节约采购和维修成本。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未达到报废年限或还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前办理报废。
  7、严格在职干部的各种培训管理。在职干部参加业余进修学习要按规定报批,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比例报销学习费用。不得参加各种名为培训实为旅游、或以盈利为目的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凡参加的有关费用不得报销。
  8、严格预算单位财务核算体制。各单位非财务部门不能管理资金,资金都必须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出,从严处理。
  9、严格预算批复程序。对不符合上述措施的支出项目,财政部门要在预算批复时予以调整。要继续抓好重点支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对本年度难以完成的支出项目要及时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10、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各部门单位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代币购物券,严禁以“办公用品”等虚假发票报销支出。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