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2002]239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
农村税费改革是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我省改革试点工作正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为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使农村收费秩序混乱状况有所改变。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力度,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现就加强我省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讨论研究决定取消一批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具体详见附表一),经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收费。
二、经研究讨论将目前保留的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公布(具体详见附表二),涉农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省、市、州有统一标准的按规定执行,未规定统一标准的暂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市、州备案。涉农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自愿委托和质价相符的原则,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强行收取,不得按户按人头摊派,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健全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各项管理制度。
(一)、健全目录管理制度。本着强化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将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管理范围,制定收费管理办法或作价原则,如农机维修、配件供应、农机作业等。
(二)、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合理制定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主管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成本有效监管,实施经营成本定期报送制度,准确测定社会平均成本,为制定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提供合理的定价依据。
(三)、健全收费监审证管理制度。对经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监审证制度,经营者必须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收费政策公告制度。对经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物价部门要定期向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及时公布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管理政策,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五)、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间接管理制度。价格主管部门要推广和巩固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市场监测工作,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可通过发布参考价来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
四、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巩固前一段清理整顿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成果,防止反弹。要加大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价格政策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五、各地在加强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局。
附表一:公布取消的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附表二:公布涉农的主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表一:
公布取消的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1、农机推广费
2、电杆费
3、界外电路建设费
4、婚前培训费
5、婚育知识录相费
6、牲畜看病挂号费
7、强制向农民收取征订报刊费
8、强制向农民收取保险费
附件二:
公布涉农的主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部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电信 市话通话费 首次0.22元/3分钟、续次0.11元/分钟
区间通话费 0.50元/分钟
月租费 10元/月.户-25元/月.户
邮政 国内信函 0.80元/外埠.0.60元/本埠
司法 解答法律询问 10元-100元/件
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10元-150元/件
民事代理不涉及财产 150元-450元/件
关系
证明宅基地使用权 80元/件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 80元/件
身份经历.学历.
国籍.婚姻状况.亲
属关系未受过刑事处
分等
证明民事协议 200元/件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 最低200元
遗赠
证明劳务保险金、养 40元/件
老金、子女助学金
农业 农村科技承包服务费 由发包和承包双方按自己的承受 除农村科技承包服
能力商定 务费外其他收费项
目的标准由县(市)
物价部门制定,并
报市州备案。
牲畜人工授精技术服
务费
畜牧兽医医疗费
农机作业
农机维修费
农机配件供应
广电 省有限电视主干传输 3元/户.月 凡已联网的可收取
网建设维护费 ,未联网的不得收
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