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随价房服[2002]90号
曾都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房屋重置价格是规范房屋交易价格、制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和评定房屋租金标准的基础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计委《城市房产交易价格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市物价局、市建设局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对随州市城区2002年至2003年房屋重置价格进行了调查测算,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见附表一),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屋基准重置价格,是根据湖北省2000年房屋建筑安装定额和本市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水平测算确定的,其价格构成包括土建工程费、水电安装费和前期工程费,不含土地购置成本。
二、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房屋交易、交换、抵押、拆迁、评估、出租等活动及征税中涉及房屋价格认定的,应执行本通知公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三、城区范围内的房屋价值评估必须以重置价格为基础,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该宗房屋的区位、结构、等级、用途和成新乘以相关系数评估确定具体的价值。
四、向职工出售的房改房和由政府或单位向城市居民提供的廉租住房,仍执行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标准。
五、鉴于现行装修标准千差万别,装饰材料品种多样,其价格差异较大,所以本通知规定的房屋评估中的装修价值据实计算。
六、房屋价格纠纷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建设局负责仲裁。房屋重置价格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随州市城区房屋重置价格基价表;
(二)房屋区位调节表。
2002年随州市区房屋重置价格表(一)
十成 八成 六成 四成及以下
2 470 376 282 188
3 420 336 252 168
2 300 240 180 120
2 580 464 348 232
2 490 392 294 196
说明:此表所列房屋基准重置价格根据湖北省2000年建筑安装定额结合
随州实际情况综合测定,包括土建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前期工程费
等,不含土地购置成本费。
随州市城区房屋区位分类调节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