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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0-22 生效日期: 2002-10-22
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2]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尽快把我市政府网站(外网)建设成功能完整、高速互动、统一对外的信息网络平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 要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我市政府网站自2000年7月开通以来,网上内容不断丰富,影响日益扩大,为促进全市 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目前政府网站网上信息不全,网络功能单一,政务信息时效性、交互性差,难以满足网络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继续支持政府网站的建设。从现在起,各地各部门在网上发布政务信息都要以襄樊市政府网站为统一的网络平台,逐步实现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府部门原则上不能在商业网站租用空间加入互联网,已经通过商业网站上网的部门要尽快归 并到政府网站。各城区、开发区、市直其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比照政府部门办理。各县(市)政府网站要与《襄樊市政府网站·县市站点》建立多层次链接。

  二、及时更新信息,丰富上网内容
  遵循“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网上便民信息查询,逐步实施网上办公。要借鉴外地政府网站建设的成功经验,各部门都必须在政府网站开设网页,设立“职能简介”、“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网上审批”等栏目,及时发布各单位政策法规、政务动态、招商引资等最新信息,及时更新补充新的信息,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各地各部门的各方面信息通过网络 对外发布,逐步丰富上网内容,不断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网站建设
  做好政府网站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要按照“先易后难,先上网,后完善”的原则逐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今年年底以前,市政府组成部门要全部上网;明年上半年前,各城区、开发区、市政府直属机构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也要完成上网任务。

  四、搞好技术服务,加大督办力度
  市政府网站作为我市统一对外的信息网络平台,负责为各地各部门上网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各单位自行制作网页有技术困难的可由市政府网站代为制作。技术条件成熟的单位可以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上设立网站,代办域名注册,划分网络空间,分配上传口令,自行更新维护。市政府网站
  要针对各单位网站建设中的标准、软件、数据库等普遍性的问题提供统一的解决方案。同时,要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上网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情况,年底刻录光盘(作为电子年鉴)存档。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3513007;传真:3528813。

二OO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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