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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05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8 生效日期: 2005-06-08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教委基[2005]49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现将《上海市小学2005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1),《上海市初中2005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2)和《上海市高中2005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辖区内所属中小学和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承担上海市课程改革整体试验及有关学科试验任务的地区和学校执行另行制订的课程试验计划,并使用经审查的新编教材。其他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的学校,如确需变动本课程计划的,必须按教育部及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要求,报我委审批或备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本市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45号)(以下简称《减负通知》)的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同一课程每所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订购或使用两本及两本以上的教科书,不得组织、推荐学生购买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育用书和教辅材料,严禁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
  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安排好学校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活动总量和学科教学课时。所有小学和初中(寄宿制学校除外)不得安排早自修,上午7:45以后才可以安排集中教育活动。
  根据《减负通知》的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在各学科综合平衡后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课外作业;初中各年级的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5小时以内完成课外作业;高中各年级绝大多数同学能在2小时内完成课外作业。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

  三、2005年秋季,全市小学一、二年级和初中六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使用新教材。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课改实施的要求,制订课改推广工作规划,做好本地区试行新课程方案和使用新教材的工作。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要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科学研究和业务指导,深化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学校提高课程管理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要积极探索学生评价制度改革,对学生实施全面发展与个性特长发展相结合的激励性、综合性评价,激励学生树立学习信心,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方法和考试命题的研究,要指导各中小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进行命题,坚决杜绝难题、偏题、怪题。
  各区县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全学区、全区(县)性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小学生的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一、二年级只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于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它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政治、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保健(体育与健身)、音乐、美术只进行操作、应用、实践性的考查;职业导向课程以开卷形式考查。

  四、根据《意见》的精神,各中小学要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把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的课外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和公益性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发文的精神,在中小学要开设好廉洁教育、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民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和环境教育等一系列专题教育,在后附的课程计划中已提出实施专题教育的安排和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贯彻执行。
  要加强中学生时事政策教育,保证每周1小时对学生进行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可利用晨(午)会、校班会、活动课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小学也要加强时事形势和相关的专题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确保高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总时间(其中课程计划内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2周)。平时在每天下午课后至下午5时前,各中小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在双休日要主动与社区共建、开放资源,加强亲子活动的组织和引导。学校要认真开展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得挤占、减少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时间。

  五、各中小学校应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并根据学校实际,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做到校务公开。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要加强对学校课程管理的指导,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对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用书的使用情况要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于学校在执行课程计划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过失责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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